|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免费发布信息网站
贸易服务免费平台
 
 
当前位置: 贸易谷 » 资讯 » 企业动态 » 嘀的公司租车加代驾模式被指涉非法营运

嘀的公司租车加代驾模式被指涉非法营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22 08:42  来源:东方财富网  浏览次数:16
 拆掉了顶灯和计价器,车身变色,它就合法了吗?
     “嘀的出租车”重现深圳
     三个月前,南都曝光涉嫌假冒出租车的“嘀的打的”骗局后,深圳市交委对涉事车辆进行了查扣。日前,嘀的公司拆掉了“出租车”上的顶灯和计价器,这款“出租车”重新出现在深圳街头。不过,深圳市交委客运管理局表示这依然涉嫌非法经营。
     事实上,不只是嘀的打的,当前在租车行业,一种“互联网租车模式”已渐趋流行,并引起了大众的广泛关注。
     记者体验
     用车和一般打车相似包装成“租车+代驾”模式
     南都今年6月24日“嘀的骗局”报道出街后,深圳市交委次日晚间进行查扣车辆行动。在查扣现场,嘀的公司人员改口称车辆的顶灯并非真顶灯,计价器只是G PS装置等。执法人员当时表示,这种有着“嘀的打的”顶灯的车,完全是假冒的士。承包后不仅不能上路营运兜客,还会被执法人员以假冒的士予以查扣、罚款10万元等。
     日前,有市民向南都记者反映,又在深圳街头看到了嘀的“出租车”。嘀的“出租车”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营运车?为何又得以上路?南都记者两次坐车进行了暗访。
     根据市民提供的电话南都记者拨打过去,系统提示“市民打车请按1,代驾服务请按2”。按了“1”后会转接到人工服务,告诉对方所在地点和目的地后,对方表示会尽快安排车辆来接。
     大概十几分钟后,一位司机打来电话,告诉记者几分钟后将到楼下。随后记者下楼时,一辆嘀的公司的大众汽车已经停在楼下。司机表示计价器还没调试好,和记者商量35块钱到目的地,这和平时打正规出租车的价格差不多。
     南都记者注意到,虽然车身上都印有“嘀的”字样,现在上路的车和三个月前展示的车还是有所不同。现在车顶上已经没有了“嘀的打的”的顶灯,车内也没有了计价器。此前展示的车是蓝绿色,现在上路的车是蓝黑色。相同的是,两种车上都印上了明显的电召号码。
     该车司机表示,这辆车他交了五万块钱保证金,每月只用交1500元钱管理费和1500元钱的折旧费,折旧费具体根据车的不同有所不同,连续承包5年该辆车将归个人所有。“开这个车虽然现在每天只能赚一两百,但保证金份子钱低,自由一点,没开出租车那么受气。”他说自己开了十几年出租车,谁是想打车的人都看得出来。但目前“嘀的”出租品牌没打出去,很多人不信任,希望公司能加强宣传。
     这名司机透露,为了规避非法运营的风险,公司把他们包装成了“租车+代驾”的模式。名义上他们属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实际上是一家的。“现在只有二十来台车,以后还会陆续增加。”这些信息也得到了另一司机的证实。
     据了解,如果不是通过电话叫车而是在路边直接拦车,乘客需要填一张会员租约确认书。确认书抬头有两家公司,一家是深圳嘀的租赁汽车代驾有限公司,一家是深圳三三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确认书上写到,我自愿成为公司会员,遵守公司乘车安全和租赁代驾服务规定,同意租车1.5元/公里,代驾0.5元/公里,合计2元/公里,最低消费8元,协议价××元,含保险。
     南都记者调查了解到,三三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嘀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但认缴实收资本总额为0。三三公司的全资股东田良洪,也占有嘀的公司49%的股份。
     与其他互联网租车为规避风险通过手机支付不同的是,两次打车都是司机直接收钱,其中一次还提供了税务局的定额发票。
     官方表态
     深圳市交委回复:嘀的公司行为仍涉嫌非法经营
     暗访后,南都记者将情况通过采访函反馈给了深圳市交委。深圳市交委客运管理局回复称,《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汽车租赁经营者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如果租车公司提供车和司机从事道路运输,但又没有取得相关的道路运输的证件,就属于非法经营的违法行为。
     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释,嘀的公司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经营。但这种违法行为需车辆营运过程中现场查处、确认交易行为等一系列调查取证工作,执法部门要查实案件确实存在一定难度,但有难度并不代表执法部门不会依法行政。
     对此,嘀的公司一位李姓负责人表示,交委说现在只是涉嫌,不能说是真正违法,“我们也在探索尝试,以解决老百姓打车难的问题。”他表示进入这个行业竞争是为了打破垄断,不规范的地方将逐步完善。
     该负责人承认,公司并没有取得相关的道路运输的证件,但只提供汽车租赁服务,司机是劳务公司的。对于司机称包装成“租车+代驾”模式是为了规避风险的说法,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称是司机理解错误。司机只是代收车费,工资是由劳务公司发给他们的。
     业内评说
     租车新模式大势所趋政府监管措施亟待跟上
     事实上,不只是嘀的打的,当前在租车行业,一种“互联网租车模式”已渐趋流行,并引起了大众的关注度,如U ber租车、易到用车、PP租车,还有北京的滴滴专车等。
     无论是通过互联网预约车辆、提供专业司机,还是只是搭建私人车主、租客之间的平台,互联网租车业务模式都直接冲击了传统出租行业,其中也包括出租车行业。有行业人士认为,从商业模式上看,这些新兴的模式都促进了租车行业的发展,实现了出行需求与车辆之间的精准匹配,较之于传统的租车行业来说,是一种创新的用车模式,能够有助于解决城市交通拥堵、体现“环保和节能”的理念。
     “我认为这种模式有好的一面,它对传统出租行业是个冲击,有助于打破传统行业的垄断。”资深行业人士胡先生表示,当前深圳的哥每个月缴纳的管理费太高,红的一月就要缴纳1万多元,但其实出租车公司并没有付出相应的监管成本,导致开出租车公司是个暴利的行当,但实际上,司机、消费者都完全不需要常年这样买单。而互联网租车模式的出现,能够某种程度上打破这种壁垒,最终受益的是消费者和司机。
     但多名行业人士认为,互联网租车模式实际都是钻了法律的“空子”。深圳对于租车行业的监管依据的是广东省的条例,但是这个条例也不具体、细致,因此面对一些实际问题,例如当前互联网租车模式的出现,政府部门该怎么界定非法营运,该怎么监管,都不明确。
     “非法营运一般有两个典型特征,一个是没有营运资质,却又提供车,又提供司机代驾业务,二是司机和乘客当场进行交易。”某交通执法人员对南都记者透露,对于前者,很多公司其实都在打“擦边球”,虽然对外宣称司机是别家公司的,但其实都是一家公司提供,而后者,很多互联网公司则通过网络支付来规避。这使得当前非法营运的鉴定、认定及查处都变得有难度。
     资深的哥胡先生认为,网络召车等新模式其实很有市场,说明它符合百姓需求,也应该推广,政府应该重视并做好监管引导。对于这种交通运输行业的新变化,深圳市交委客运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会考虑出台相应措施做好监管和引导。
 
分享与收藏:  资讯搜索  告诉好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本文关键字:
 
推荐图文
赞助商链接
推荐资讯
赞助商链接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