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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离岸业务税收政策年底或初步形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08 09:19  来源:中金在线  浏览次数:24
  上海自贸区内适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的税收政策,目前还在研究中,争取年底前形成初步成果。
  在7日下午的发布会上,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在回答《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提问时表示,这项工作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也在自贸区进行了实地调研。
  但因为这项工作相对空白,而且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也比较复杂,具体方案还在仔细研究,可能会分别研究不同业务,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
  自贸区挂牌设立后,区内的境外股权投资已经快速发展。最新数据显示,挂牌至6月底,自贸区已办结49个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对外投资12.69亿美元。
  为推动离岸业务以及境外股权投资,很多国家都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但这一政策在我国基本属于空白。
  今年上海“两会”上,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李洁曾提交书面意见称,我国对离岸保险业务征税种类较多,且税率偏高,可扣抵项目较少,无法真实体现保险机构经营离岸保险业务的运营以及风险管控费用,不利于保险机构开展国际竞争。
  李洁同时建议上海自贸区效仿新加坡、百慕大,降低在区内注册设立的保险机构从事离岸保险业务应征所得税的税率,由现有的25%降至15%。对自贸区内保险机构及保险中介机构的离岸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等。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建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该项税收政策方案必须是一个普惠制的方案,而不是自贸区独有的特惠制方案。
  但是,我国税收制度与国外不同,到底哪部分税收制度对境外股权投资和离岸业务的发展造成了阻碍?我国的税收制度是否对离岸业务的不同产业形成了不同程度的阻碍?胡怡建说,这些都需要明确。
  为支持自贸区建设,国家税务总局还出台了简称为“办税一网通”的10项措施。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局长过剑飞说,自贸区成立一周年在即,将紧卡节点、倒排工期,力争尽快将创新措施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这是否意味着,这10项措施会成为上海自贸区推出的第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内容?戴海波对本报记者表示,非常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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