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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购奶粉闪红灯:商家称一刀切太过草率 (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02 22:36  来源:贸易谷  作者:贸易谷络  浏览次数:157

  工商部门认为网购奶粉不利于监管,商家称一刀切太过草率

  目前,网店是很多消费者购买奶粉的重要渠道之一,然而,在新修订的“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配套规范中,网店被定义为“无店铺销售业态”,乳制品并没有列入无店铺销售业态的经营许可项目中,这意味着,该条例在今年4月1日施行后,北京的网店将被禁止销售奶粉。

  北京市工商局依据《条例》起草了《北京市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三个配套规范,2月25日起开始在官网上征求意见。根据配套规范中《北京市业态分类食品流通许可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的规定,网店等“无店铺销售业态”将不允许经营散装食品。另外,南都记者查阅配套规范发现,无店铺销售的经营项目核定为预包装食品,并未包括乳制品,换句话说,理论上来讲,在新条例实施以后,网店等无店铺销售业态将不可出售包括奶粉在内的乳制品。这在业内引起轩然大波。

  乳制品单列 网售奶粉不被鼓励

  有统计数据表明,目前北京市销售的奶粉,有将近五分之二是通过电商渠道,电商行业知名观察人士鲁振旺对南都记者表示,目前奶粉走电子商务是大势所趋,大部分奶粉企业都已经不同程度地“触电”,另外,大品牌奶粉的渗透率已经相当高。

  另外,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乳业研究员宋亮对南都记者透露,目前很多新品牌的乳制品主要借助包括网店在内的网络渠道进行推广和销售,其原因在于,通过网店,能大大减少销售环节,从而减少销售成本,这样一来,这些新品牌的乳制品就可以通过低价来吸引消费者。

  有不愿具名的奶粉贸易商指,以前申请经营许可证,奶粉是包括在预包装食品项目中,只是工商局的抽查会比其他品类的食品要严格得多。此次北京市的食品安全条例以及配套规范跟以往的一大区别,是将乳制品单独列出来,并且不包括在网店的核定经营项目中,这首先表明北京市工商局并不鼓励网店卖奶粉等乳制品,而且如果网店擅自销售奶粉的话,有可能会因为“超范围销售”被工商部门查处,但目前从全国的销售经验来看,各地对于“超范围销售”的松紧程度不一,而且目前新修订的条例还没实施,可能还存在变数,所以现在即使是从业者,也说不好到时候究竟北京市让不让当地的网店卖奶粉。

  京东商城方面的相关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表示,目前这个法规还在征求意见阶段,公司还在对此进行研究,目前还没有信息可对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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