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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头联手做电商,光靠砸钱是不够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28 08:08  来源:新京报  浏览次数:13
   钱只是做电商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互联网是有先发效应的,后来者要超越前者,必须在创新、体验等方面都超过前者才有可能。
 
  近日有报道称,万达、百度、腾讯三家公司将成立电商集团。据消息人士透露:三方对新电子商务公司的总投资额为人民币50亿元。万达持股70%,腾讯和百度各持股15%。
 
  现在在电商领域,风头最劲的是阿里淘宝和京东商城,市值都超过了100亿美元。万达、百度、腾讯三大巨头联手,出资50亿人民币,钱虽不少,但是还无法与阿里集团和京东相提并论。未来要在电商领域想有一番成就,肯定要在财力上与阿里能抗衡,不说是完全势均力敌,至少要有足够的银子才行。因为其实阿里和京东,并没有什么独有的技术诀窍和别人不可复制的管理模式,所以,如果资本足够的话,再复制一个阿里,理论上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障碍。未来阿里越成功,被别人复制的可能性越大,也就是说,未来打败阿里的,最大的可能之一就是阿里的成功。
 
  不过,不要以为光是有钱就可以做一个成功的电商。钱只是做电商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这个道理,阿里旗下淘宝的短短十年的历程,已经给出了证明。
 
  淘宝在2003年创立时,国际上已经有了如日中天的eBay。而且在1999年,易趣在中国上海创立。在10年前,在互联网的历史上,领先几年那是非常大的距离,因为互联网领域的赢家通吃现象很明显。10年前,淘宝在电子商务领域还是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居然在以后的几年里能后来居上,绝对不是因为淘宝的资本比别人雄厚(当然雅虎和软银也给了大笔的融资),何况当时易趣等还是盈利的。淘宝之前能制胜,是靠抓住了互联网最核心的因素:用户的体验。
 
  之前比淘宝领先的电商,交易成功后,电商平台是收费的。使用互联网的都知道,免费是互联网的最大特点,所以电商平台免费是买卖双方的最好的用户体验,是电商平台制胜的利器。进一步,电商平台的特点,导致诚信的要求很高,即使在国外,也在1998年产生了PayPal工具,用于在买卖双方之间安全的转移资金和商品,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但是,由于中国外汇管理的特点,中国大陆用PayPal是不方便的,而且PayPal还收手续费。于2004年底成立的支付宝,可以保障买卖双方钱物转移的安全,且对使用者免费,这在最近十几年来诚信环境不佳的中国,已经是十分良好的用户体验了。所以,阿里和淘宝,这些年在中国,想不成功都难。
 
  然后,互联网是有先发效应的,后来者要超越前者,必须在投资、创新和体验等方面都超过前者才有可能,所以腾讯的拍拍网始终越不过“天花板”。万达等做电商后来者,要想达到与阿里、京东鼎足而立,这三者缺一不可,尤其是最后一个要素。目前来看,阿里的电子商务平台和京东商城,主要的交易对象基本是可以物流的商品,而且缺乏实物的预先和即时体验。这两个弱点,是阿里等的潜在巨大缺陷,也可能是未来其他电商崛起的机遇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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