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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明星代言涉假将连坐 转战微博营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7 08:36  浏览次数:28
  民间有句俗语叫“吹牛不上税”,这句话今后用到明星身上将不再好使。新《消法》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新修订的《消法》日前正式实施,多位明星经纪人均在采访中透露,为了规避风险,多数明星已不接食品、药品类的代言,而且自己也基本不使用代言产品。”由于广告代言风险较高,很多明星将战场转移到了网络,以“分享心得”的形式来广而告之。
 
  近几年,明星代言药品、保健品等敏感产品的虚假广告屡屡发生。记者调查的多位明星经纪人均表示,药品、保健品和奶制品这三类产品一直属于明星代言的灰色地段,基本不碰,“这些产品太容易出问题了,我们公司艺人都不接。”某位香港大牌艺人驻京工作室的经纪人表示,对于这三类产品基本已少有大牌艺人愿意代言,主要是考虑风险太大。除非厂商愿意出“重金砸”,否则不会有艺人愿意冒风险接单。
 
  据某位国内经纪人介绍,艺人对自己代言的产品基本是不主动做了解的,都是由参与执行的广告公司提供完整的产品材料。经纪公司多以品牌是否大牌、与艺人形象是否相符,以及代言金为最主要的衡量条件,也不会自己做产品的准备工作,“艺人那么忙,哪有空了解这些产品。都是广告公司把这些工作都做好了,让我们来甄选。”
 
  在产品出现问题后,公众通常的矛头指向是“艺人是否真的了解和使用产品”、“在没有使用的情况下就来推销是不负责的行为”……某大牌艺人工作室表示,艺人通常很少使用自己代言的产品,只是按照商业要求,在出席公开场合时,把带有其他品牌的标签都撕除,但私下所用的产品并不受限。该经纪人表示,虽然观众和粉丝会将产品和形象代言人做这方面的联系,但是艺人只是做商业形象的代言,以自己的影响力助推众人对产品的关注。“当然在产品出问题时,我们艺人的形象确实是会受到很大伤害,但这只是商业上的成本和风险计算。既然拿了那么多钱去代言危险产品,理应要负担更大的风险。”
 
  有位国内经纪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得知新《消法》将明星代言的责任明确写入,他表示这样的规定确实会让艺人今后接代言时更加谨慎。
 
  案例分析
 
  郭涛大叔“分享”面膜遭吐槽
 
  除了电视、平面和落地活动等传统的广告代言形式外,一种新的营销模式开始进入消费者视野,即“微博植入式”营销。虽然经济利益远抵不上一个正式代言,但因为“零成本”“易操作”以及“隐蔽性”等诸多优势,受到众多明星的青睐。“分享心得”比起“广告推广”的风险低了很多。
 
  一个多月前,演员郭涛因发微博推荐某品牌的中药面膜,引来粉丝的吐槽。该演员回应此事,表示“无所谓,不喜欢可以不看,我在自己现有的话语权范围内有发言的自由”。当被追问一条微博广告值多少钱,他则表示为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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