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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染色瓜子,谁该负起责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2 23:09  来源:贸易谷  作者:贸易谷络  浏览次数:99

    茶瓜子跟茶叶完全“不沾边”、工业滑石粉让瓜子外表光鲜亮丽……上视新闻的一则调查报道,让人看了触目惊心。扬子晚报记者在南京市场采访发现,正规企业的产品相对有保证,但街头小摊上的散装瓜子则不容乐观。街头买的瓜子浸泡半小时后,清水就变得又黄又浑。(2月20《扬子晚报》)

    许朝军(河南公务员):“染色瓜子”大多并非正规厂家所生产,而多为小作坊小摊点产物,其出现的根源,除了专业执法监督不到位之外,关键的就是生产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淡薄,法纪意识淡薄,准入条件和门槛低……

    要想彻底遏止“染色瓜子”等不安全食品贻害社会公众,就必须从源头上做起,从食品安全生产准入抓起,推行食品生产经营登记准入机制;从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的法律法规普及教育抓起,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纪意识、责任意识、自警意识;从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做起,用专业知识的普及、法律法规的普及,调动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消费维权意识。

    马广志(北京媒体人):一些小商贩,在炒制风味瓜子的过程中,为保持好口感添加明矾,为让瓜子光滑好看和起到“抛光”效果而添加滑石粉和工业石蜡。这些做法,都违犯了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然而,如此有损消费者健康的“风味瓜子”,居然几年里无人发现,无人制止,也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我们不由得要问,监管部门哪里去了?

    报道中我们看到,“质监部门检查的都是QS产品,即南京本地正规企业的产品。那些遍布街头巷尾的小摊贩并不在检查范围内。”看来,正是由于监管的“色盲”即严重缺失或者不到位,才会使小商贩钻了空子,肆无忌惮地生产不安全食品,这恰恰暴露出了当下监管的粗泛、疏漏与失职。

    禹海君(广东职员):问题显然出在监管本身。首先,对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我们采取的是“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模式,这种模式往往涉及药监、质监、卫生、工商等多个部门。

    由于各部门之间权责不清,管与不管常常存在很大的选择性,如果监管能够获利,比如政绩或经济利益,各部门就会抢着监管,一旦“无利”就会导致监管重复或监管盲区并存等混乱现象。

    再者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缺乏必要的责任心和驱动力,有时候“跑不跑一个样”。每当媒体曝光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才迅速扮演“救火队员”角色,又是调查又是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

    堂吉伟德(四川市民):相比于正规企业的集中和可控,小作坊存在着很多不确定因素。在各地现有的监管尝试中,一般采取的是联合执法和专项行动,“运动式”治理多于日常性监管。

    同时,考虑到社会稳定等因素,加之“法不责众”的心态,使得小作坊的监管往往门槛很低,以“不出事”作为最低标准,即便是监管也容易流于程序性敷衍,以规避责任风险而不是安全隐患为要务。结果就是我们看到,小作坊质量事件频发,令全社会无比失望。这点,无疑需要我们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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