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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废止268件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09 08:18  来源:成都商报  浏览次数:43
   昨日,市政府网站发布消息,《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予以公布。共有268件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被废止。根据决定,《成都市环境噪声(震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1号)等86件规章,《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私房政策的通知》(成府发〔1981〕54号)等37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8号)等20件规章被废止,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成府发〔2002〕46号)等24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被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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