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免费发布信息网站
贸易服务免费平台
 
 
当前位置: 贸易谷 » 资讯 » 网络热点 » 网购退货限制 消费者包退时代终结

网购退货限制 消费者包退时代终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24 15:01  浏览次数:33
  七天无理由退货,同时由卖家承担退货金额,这是多么大的诱惑。对于经常网购的人来说,能够退货就像是吃了一颗定心丸。但是往往这样会造成消费者盲目的消费,没有看清商品的性能介绍就下单,以至于收到货以后又要求退货。
  目前网购退货开始做出限制:有些商品已经不能七天无理由退货了,如果要退货,将由消费者自己承担退货金额。
  尽管无理由退货对于消费者来说是一种保护,但是同时对于商家来说则不太平等,有人认为,无理由退货不能一味的强调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理应承担理性消费的义务,如果开放无理由退货,则会造成消费者盲目的非理性消费,从而给商家带来损失。
  10月21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规定明确列举定做商品、鲜活商品、报纸期刊、电子书等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范畴,源于这些商品可能存在滋生恶意退货的漏洞,影响商家的二次销售,从而使其利益受损;运费由消费者支付,则体现了“权责对等”原则,毕竟退货并非质量问题,过错不在商家。
  再者,运费自付也能够让消费者在购物之前多一分冷静,看清楚商品介绍,想清楚自身需要,避免冲动下单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消费者理性了,不再为疯狂让利而趋之若鹜,电商价格战的虚火也能得到降温,转向客户体验、售后服务等良性竞争,从而规范销售行为,推动行业发展。这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也是一种益处。
分享与收藏:  资讯搜索  告诉好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本文关键字:
 
推荐图文
赞助商链接
推荐资讯
赞助商链接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