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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互联网金融产品模式备案管理办法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4-19 11:37  浏览次数:37
 由国务院牵头多部委联动,一场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风暴正在降临。目前,至少有三个区域级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在配合监管,实质性地收紧对下辖会员的指导。
     近日,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了《江苏省网贷平台产品模式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会员单位在进行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时进行事前备案。这是全国范围内实施事前监管的首例。
     全国首例事前监管
     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在祭出严苛监管。近日,该会出台了《江苏省网贷平台产品模式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在发行新的产品类别、推行新的发展模式前5日内,将产品或模式说明、风险提示、合法合规性说明等相关材料报协会进行事前备案。
     对于备案材料不合规的平台,该协会将关闭其备案窗口、甚至对其进行自律惩戒的惩罚措施。这是全国首例正式出台的网贷平台事前备案管理办法。
     作为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副会长单位,开鑫贷总经理周治翰表示,事先备案有利于加强个人网贷平台(P2P)网贷企业在产品创新过程中的审慎性与合规性。
     他称:“事前备案制是金融监管的基本方法之一。备案的类别包括新的产品类别和新的运营方式等,协会主要将对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涉及虚假宣传进行审查。”
     不少受访的业内人士认为,事前备案的监管措施可以尽早对网贷平台进行风险控制,降低风险发生后再监管的被动因素。
     多地互金协会收紧监管
     事实上不只是江苏,上海、深圳早已谋动。
     4月18日,包括点筹在内的深圳近10家涉及房产众筹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已经进行了自查整改。一些平台已经完成产品下线,并向协会书面通报了自查整改情况。
     这是为了响应4月14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通知。该通知要求所有在深圳开展房产众筹业务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全面停止开展房产众筹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众筹购房、众筹租房等业务形态。
     上海“下手”更早。3月15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宣布,将建立较为完善的P2P巡查机制,建立互联网金融产品库。将来会员在研发并推出创新金融产品前均须向协会备案入库,做好事前监管,严控风险。此外,还将建立健全联络员制度和举报机制、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并开展投资者、从业者教育等。
     这些与爆发在上海的快鹿系平台、中晋资产等互联网金融风险事件不无关系。
     此外,国字头互金协会祭出了堪称史上最严苛的信息披露制度。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近日召开《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规范(初稿)》研讨会,要求P2P平台应至少每日更新21项运营信息,包括交易总额、交易总笔数、借款人数量、投资人数量、贷款余额、累计违约率、近3月项目逾期率、借款逾期金额、借贷逾期率、借贷坏账率等信息,使业内平台信息披露更加透明化、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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