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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起电商购物可索要发票 个人网店暂不征税 (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1 18:33  来源:贸易谷  作者:贸易谷络  浏览次数:87

国家税务总局6日出台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将从4月1日起实施,要求所有电商向消费者出具发票。

办法:网购开发票

按照《办法》解释,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在线开具网络发票,不得利用网络发票进行转借、转让、虚开发票及其他违法活动。

重庆晚报记者看到,《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通过网络发票管理系统代开网络发票。省以上税务机关在确保网络发票电子信息正确生成、可靠存储、查询验证、安全唯一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试行电子发票。

据了解,使用纸质发票,需要纳税人往返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验票、认证、抄报税等事项,而推行网络发票减少了这些环节,可有效降低征纳双方成本。

调查:店主不主动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调查发现,很多网店店主并不会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发票,有的甚至无法出具发票。被调查的12家淘宝网店中,无一家主动提出可开具发票,仅有两家表示可为消费者提供正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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