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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反腐尚待规范和完善 (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15 21:17  来源:贸易谷  作者:贸易谷络  浏览次数:76

  “2008年以来,广东全省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7818件9025人,人数比前5年增加17.2%,其中涉嫌犯罪的县处级干部629人、厅级干部69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9.8亿元。”日前,全国人大代表、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专访时透露。对于目前“网络反腐”的热潮,他表示,此现象有利有弊,在微博、论坛上的公开举报,可能让被举报人过早得到信息,从而有所准备、转移财产、串供等,给侦查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可能让被举报人过早得到信息

  郑红表示,近年来广东始终坚持对贪腐案件的“零容忍”,始终保持“重拳治腐”的力度。从近年来查办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情况看,当前职务犯罪发案数量仍在高位运行,权力相对集中、资金相对密集、监管相对薄弱的单位和领域腐败问题依然多发;犯罪手段更趋隐蔽化、智能化、复杂化;案件牵连性更加突出,一些单位、部门集体腐败问题较为严重,窝案、串案、案中案明显增多;腐败问题与多种社会矛盾交织,严重危害党群干群关系,日益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

  对于目前的网络反腐,郑红表示,这一现象与网络传播的开放性、及时性、便捷性分不开的。通过网络平台,信息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关注。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近年来的统计数据可知,检察机关每年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有七成到八成来源于群众举报。网络为群众举报和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开通了新渠道。

  网络反腐弥补了传统举报的不足,但其自身也存在一些缺陷。现在比较流行通过微博、论坛等方式举报,但是由于信息发布的门槛低,不排除个别网络举报行为存在吸引眼球、提高知名度、打击报复、诬告陷害等可能性。另一方面,在微博、论坛上的公开举报,可能让被举报人过早得到信息,从而有所准备、转移财产、串供等,给侦查工作带来一定难度。此外,还存在举报人身份信息被泄露从而遭受打击报复的可能。

  这些现象都是网络反腐尚待规范和完善的地方,从根本上来说,反对腐败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当通过制度设计,将网络反腐纳入法制的轨道,从而让它在更广阔的范围内更有效地发挥作用,成为传统反腐方式的有益和有效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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