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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橙粉、米粉不限购 内地电商看到代购商机 (1)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15 21:18  来源:贸易谷  作者:贸易谷络  浏览次数:122

  婴幼儿配方米粉也在限购范围之内?该消息一出,便引发了消费者的热议。然而,各方对此事的说法却有着不完全一致的回答。

  昨日 (3月1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香港食物及卫生局致电致函询问限购一事,对方回应称,米、麦等谷物所配置的粉末并不包含在限购所规定的 “配方粉”范围内。

  各方说法“打架”

  然而香港海关一位工作人员在回应记者采访时表示,米粉在限购范围内;还有工作人员称受到限制的只有含奶的米糊,不含奶则不受限制。

  婴幼儿米粉是以大米为主要原料,以白砂糖、蔬菜、水果、蛋类、肉类等选择性配料,加入钙、磷、铁等矿物质和维生素等加工制成的婴幼儿补充食品,供母乳或婴儿配方奶粉不能满足营养需求以及婴儿断奶时食用。

  根据香港食物及卫生局新闻组的回应,依据有关定制,修订规例(限购)选用于供36个月以下的婴幼儿食用配方奶粉、豆奶粉及普通奶粉(例如供1岁及以上的人食用的脱脂奶粉)。“不过,该定义并不涵盖冲调后有呈现类似奶的物质的粉末,例如橙粉或由米、麦等谷物所配置的粉末。”香港食物及卫生局说。

  由此看来,以大米为原料的婴儿米粉并不在“配方粉”范围内。

  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13日致电香港海关却被告知,米粉在限制范围之内。另有其他媒体也表示已经向海关证实了该消息。

  此外,也有海关工作人员向媒体表示,受离境限制的包括有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奶粉、豆奶粉及含奶的米粉,如奶米糊,但“不含奶的婴幼儿米粉并不受限制”。

  据《齐鲁晚报》报道,13日有内地前往香港的游客表示,鉴于奶粉限购,自己在返程时特意携带了部分婴儿米粉,但同样被香港海关告知在限制离境商品之列。

  应以制度制定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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