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免费发布信息网站
贸易服务免费平台
 
 
当前位置: 贸易谷 » 资讯 » 产业透视 » 房地产调控需谨慎 不能急于用行政力量“救市”

房地产调控需谨慎 不能急于用行政力量“救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12 09:41  来源:东方财富网  浏览次数:43
 房地产调控需谨慎 不能急于用行政力量“救市”打印字号:T|T
2014-09-12 09:20 来源:东方财富网  浏览量:4次  我来说两句
   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波动,是市场力量和经济规律在发生作用,是行业必然经历的过程。只要这种波动没有脱离合理区间,非但不是坏事,还有助于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急于运用行政力量“救市”、“托市”是不必要的,还容易成为事实上的“瞎折腾”
     据统计,除北京、上海、深圳等少数城市,我国多数地方已全面取消楼市“限购”。同时,更有一些城市出台财税优惠、土地出让金返还等政策,希望借此维持楼市红火。如果说,取消“限购”尚属合理应对,那么出台所谓“优惠政策”已是明显的“救市”、“托市”之举,是否必要,值得讨论。
     去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投资增速下滑、销售量价齐跌、土地拍卖流标、房屋库存增加等现象。面对市场“趋冷”走势,一些地方政府十分担心,一旦房价出现“断崖式”下跌,将严重影响宏观经济稳定。这种心情可以理解。毕竟,房地产业牵涉面广,既是投资增长的主要动力,也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还是金融扩张的杠杆依托,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
     对房地产市场的趋势性变化高度警惕,并储备调控手段确有必要。但如果房地产市场稍有波动,就匆忙出手,急于运用行政力量“救市”、“托市”,则是不必要的。
     首先,期望房地产投资继续超高速增长,既不现实也无必要。2013年,房地产投资额占我国GDP总额约16%,占固定资产投资20%以上。今年上半年,房地产对个别省份投资拉动甚至达到50%。在当前形势下,继续设法维持这种高位,不仅难度极大,还可能最终导致房地产投资这根弦被“崩断”。其次,目前的市场调整并非“断崖式”下跌,而是因经济形势和供需关系变化导致的合理波动。这一点从当前房价整体波动幅度不大、销售面积仍处历史高位等数据中就能看出。在我国每年增加近1个百分点的城镇化率和住房需求升级背景下,房地产市场总体需求依然强劲。再次,房地产业也急需一场市场调整,引导行业利润合理回归。多年来,地产业过高的利润率广受诟病。大量地产企业只要能拿到地就可获取暴利,这样的局面极不合理。未来,部分没有核心竞争力的房地产企业被淘汰、兼并或重组,有利于提升行业集中度,推动市场更加健康发展。
     总之,当前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波动,是市场力量和经济规律在发生作用,是行业必然经历的过程。只要这种波动没有脱离合理区间,非但不是坏事,还有助于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对此,一定要有清醒认识。指望以行政调控之力阻止甚至扭转市场趋势,即便短期会有一定效果,长期也难以为继。
     我国房地产市场十分复杂。十几年来的发展证明,决定我国房价水平的因素,包括供求关系、城镇化速度、货币政策、财税体制、土地制度,以及收入分配、居民投资渠道等各种原因。特大城市和二、三、四线城市的情况也不尽相同。因此,房地产调控难度很大,必须谨慎出手。出台任何措施前,都要进行充分论证。过于频繁而短期的行政调控,不利于市场形成准确预期,还会加剧政策目标和市场运行的裂痕,最终成为事实上的“瞎折腾”。
     当然,这并不是说地方政府对楼市变化要无动于衷,而是要树立调控的底线思维和上限思维。要更多依靠市场之力,着眼建立长效机制,着眼长期供需关系平衡,做好政府该做的事。
     一方面,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力度,扩大中小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比例,增加市场有效供给;另一方面,继续优化土地、财税、金融等相关政策,推进土地“招拍挂”制度、房地产税和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等,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过度依赖,为房地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分享与收藏:  资讯搜索  告诉好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本文关键字:
 
推荐图文
赞助商链接
推荐资讯
赞助商链接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