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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调控机制还需加紧步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1-19 09:12  浏览次数:21
  刚刚过去的2013年,房地产市场的火热情景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国家统计局18日公布的12月份数据显示,与上月相比,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仅有2个,上涨的有65个,持平的有3个。2013年,大多数城市房价都实现了“逐月上涨”,成为继2009年以来,楼市最为疯狂的一年。

房子,可能是中国人最为牵挂的商品。过去的一年,房地产市场在温热中开局,一路飙升,许多城市成交量屡屡创下历史纪录,重点城市地王争夺战频频上演。面对高高在上的房价,一些购房者开始希望调控出手“救火”。直到年底,才有城市陆续推出加码政策,遏制成交高价。然而,迟到的调控并未能让房价回落,许多人还在“望楼兴叹”。
 
  难道“史上最严”调控政策都无法拴住房价这匹“脱缰的野马”?业内专家表示,楼市调控应该是对症下药,而不是投鼠忌器,更不是乱石掷鸟。只有抓住主要矛盾,精准出击,调控政策才能做到弹无虚发。
 
  众所周知,房地产的问题不在房地产本身,其涉及各行各业,与经济大环境紧紧相扣,但其中最主要的问题仍是土地和金融两大难题。地方政府作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所有者,独家掌握着交易市场。一些地方政府借此成为“土地主”,对房地产开发慢慢有了依赖,不想楼市变冷影响财政收入。而银行“财大气粗”,当开发商找上门贷款时,当然会“狮子大开口”,也不希望房价下跌。除此之外,开发商的暴利追逐、市场的无序竞争都导致房价居高不下。
 
  合理分配土地和金融等方面的利益,成为房地产调控能否一针见血,起到实质长效作用的根本。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财政税收和金融体制改革。虽未明确提及房地产“调控”,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央放松调控或退出调控,而是从改革方面,着眼于市场为主的调控机制,依靠市场化力量逐步剥离依附在土地、金融及企业或个人上的过多利益诉求。
 
  可以预见的是,在中央房地产调控思路转向以保障房和住房供应体系为主的新形势下,2014年全国房地产市场将是“高位震荡、逐步降温”的态势。而这更加紧迫地要求市场化措施出马,规范土地价格、融资成本及投机炒作,只有这样才能摁住地价、稳住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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