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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旅游法即将实施 旅行团费“闻风而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29 09:29  浏览次数:32
   国庆假期向来是中国旅游的黄金时段,各旅行社通常会推出一系列打折促销等活动,但今年有些“特殊”。对比各大旅行社的产品后可以发现,无论国内游还是境外游,10月1日之后的产品报价都明显上了个“台阶”。业内人士表示,这与即将开始实施的旅游法关系密切。
  中国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旅游法,其中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相关规定让旅行社都不约而同地开始修改此前的产品内容,不少旅行社推行无小费、无购物、无自费的“三无”产品。部分线路10月1日之后的价格上涨明显,部分产品甚至翻倍。
  据了解,一家旅游网推出的“南京到香港四日游”今年以来长期稳定在2500元至3000元之间,但10月1日后的价格调整为4088元。另一家旅游网推出的从南京出发到巴厘岛4晚6日自助游原价在4000元左右,10月1日后涨为5129元。
  旅行团报价的上涨让不少经常参团出游的游客“叫苦不迭”。“多年来一直有跟团出游的习惯,因为价格低,还省心。”南京市民徐小姐表示,“这次价格直线上涨让跟团游似乎成了一种高端奢侈的旅游方式,有的线路仔细算算还要比自助游贵。”
  质检合规部总经理李广曾参与过旅游法实施前的调研工作,他解释说,团费上涨只不过是把曾经低价团里的“水分”摆到了明面上。“旅游法实施前,旅行社以低价甚至‘零团费’来吸引游客,旅行社通过安排自费项目,安排游客购物收取佣金,不支付导游服务费等方式来支撑低价格。旅游法实施后,这种操作模式是非法的,旅行社不得不把相应成本加到团费上,使价格回归到合理区间。”
  一些旅行社表示,团费的上涨也不能一味归结于取消购物等环节造成成本上升。凯撒旅游副总裁魏灵介绍,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后的产品在内容上更加丰富,包含了一些原来不包含在报价中的自费项目。调整后的产品结构更为合理,客人的满意度和体验也会有所增强。
  中青旅、凯撒旅游、康辉旅行社等表示,虽然“十一”后的团队游价格均有上涨,但并没有影响假期前的收客数量。中青旅市场推广部副总经理徐晓磊表示,游客更加重视旅游产品和服务,团费涨价中还有旺季出行、居住成本增加的季节性因素。
  中国休闲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王延琪认为,旅游法实施前旅行社间的“价格战”属于企业恶性竞争。团费上涨确实是价格的合理回归。
  李广表示,旅游法并非是对旅游购物进行打击,而是对收取佣金这种经营模式进行打击。“在旅游法实施后的团费涨价潮中,不排除有个别旅行社是借机涨价,但95%以上的旅行社不会采取这种不理性行为。”
   “团费上升,旅行社的服务也要上来,旅行社应该根据游客对导游的满意度给予领队奖励,而非导游从自费项目、购物点获取回扣。”王延琪表示,“执法部门应该对景区购物点商品进行价格监控。如果商品价格是正常的,企业获得的利润不足以支付领队佣金,导游从购物环节拿回扣的现象就会慢慢消失,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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