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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擅自收集信息 手机预装软件新规今起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01 09:38  浏览次数:14
  即日起,工信部移动智能设备管理新规正式实施,对于智能终端入网、预置应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实际上,这是国家有关部门从管理层面上,对当前预装应用软件泛滥情况的一种遏制。

 
  按照通知的规定,生产企业不得在移动智能终端中预置具有以下性质的应用软件:
 
  1.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收集、修改用户个人信息的;
 
  2.未向用户明示并经用户同意,擅自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消耗、费用损失、信息泄露等不良后果的;
 
  3.影响移动智能终端正常功能或通信网络安全运行的;
 
  4.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禁止发布、传播的信息内容的;
 
  5.其他侵害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以及危害网络与信息安全的。
 
  今年4月11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进网管理的通知》。按照工信部的要求,该通知公布后留给了企业半年的过渡期,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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