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免费发布信息网站
贸易服务免费平台
 
 
当前位置: 贸易谷 » 资讯 » 电子商务 » 网络刷单将成违法行为 最高罚款200万

网络刷单将成违法行为 最高罚款20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6 09:43  浏览次数:83
  据报道,随着今年电商的崛起和各类电商平台及快递业的整合发展,网购已经成为了时下主流的购物方式,同时也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网上的平台销售鱼目混珠,同时也不乏一些虚假宣传,甚至出现有组织地刷单现象。而目前,这种不良风气将得到整顿。

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同时表决通过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标准化法、公共图书馆法的修订章程。

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现行法的条款进行了完善,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第二十条明确,“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同时,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在第十二条中,增加了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不正当竞争的条款,列举了几种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不得实施的行为,其中包括,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分享与收藏:  资讯搜索  告诉好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本文关键字:
 
推荐图文
赞助商链接
推荐资讯
赞助商链接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