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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移动“预算”营改增后业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05 13:22  浏览次数:33
  迟到了两个月,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终于落地。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4月30日印发《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实行差异化税率,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分别适用11%和6%的税率,为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
  改革实施后,营业税制中的邮电通信业税目将相应停止执行。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昨日告诉早报记者,此次改革覆盖面很广,包括所有的电信、通信业务,凡是与信息传输有关的都纳入了改革。
  此前的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敲定,将电信业列入今年“营改增”的改革任务,同日提交会议审议的预算草案报告,则提出将抓紧研究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范围的政策,力争今年4月1日实施。
  对于时间差,孙钢表示,具体政策的落实和设想还有一定的差距,这几个月相关部门一直在做准备,“本来这块工作是由地税部门来做,现在转到国税部门来做,相关部门需要一个熟悉企业和操作流程的过程。”
  不过,外界称,“营改增”涉及巨大利益变动,亦是改革推迟的关键原因。
  报道称,昨日上午,中国移动召开“营改增”试点动员大会,要求各部门、各省市分公司贯彻落实“营改增”试点相关工作。在会上,中国移动预计,受“营改增”影响,今年收入下滑9%,利润下降超过200亿元。
  根据2013年财报,中国移动(00941.HK)2013年运营收入为6302亿元,同比(较上年同期)增长8.3%;净利润为1217亿元,同比下降5.9%。这是中国移动净利润近14年来首跌。
   “营改增”五步走
  “营改增”被认为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
  2012年1月1日,上海率先启动“营改增”。201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扩大到全国。同时,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扩大了部分现代服务业范围。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纳入试点,试点行业进一步增加。
  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企业总体实现减税,同时,其下游企业因抵扣增加也普遍减税。去年减税规模超1400亿元,比上一年426亿元的规模高出近1000亿元。
  李克强5月1日在《求是》发表题为《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若干问题》的署名文章称,随着形势发展变化,现行财税体制不适应、不完善的问题日益凸显,必须进行改革。推进税制改革,当前的重点是扩大营改增。
  李克强还称,系统考虑,营改增还有五步曲。第一步,2014年继续实行营改增扩大范围;第二步,2015年基本实现营改增全覆盖;第三步,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税制;第四步,完善增值税中央和地方分配体制;第五步,实行增值税立法。今年要走好第一步,除已经确定的铁路运输和邮政业实行营改增外,还要将电信业等纳入进来。
  电信业,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孙钢认为,电信行业现在还是一个高利润的行业,“营改增”后即便是企业税负上升,也能够自我消化,“现在三大运营商都在抢客户,各个地区分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核算,在这种情况下它们也不太有可能提价。”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昨日称,选择11%和6%的税率,而不是一律实行11%,是因为电信行业的税负会有所提高,像中移动中最终服务是直接面对广大消费者的一块业务,就可能没有办法消化这一部分税负。
   “基础电信服务,需要有大量的基础投入,例如基站建设、电缆铺设等,相对进项抵扣的项目比较多。而增值电信服务,是在基础电信服务的基础上提供的增值服务,具有服务的性质,进项抵扣的比例比较低。而且,它的服务面又和信息技术服务相近,而信息技术服务是按照6%征税的。”胡怡建说。[编注:有消息称,基础电信服务方面,三大运营商正悄然筹备着成立一家百亿级的铁塔公司,负责三大运营商全国各地的铁塔建设及运维(不涉及基站的共同建设和运营),以达到共建共享、节省投资、提高效率的目的。]
  “电信增值企业能接受”
  《通知》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而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事实上,存话费送手机、充话费送礼品等促销手段一直被运营商所使用。此后,这个部分也需要缴税。
   263网络通信公司副总裁张靖海昨日告诉早报记者,“对我们公司来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公司的营收和利润变化不明显。这主要是,一方面是公司利用高新、软件以及国际化等政策优惠,享受不错的税收优惠政策。其次,作为一家每年都有盈利的公司,我们税收的大头是所得税,营业税占小部分,因此这部分营改增对公司影响不大。”
  张靖海称,“我们公司不具有代表性,电信增值服务行业企业的情况都不同,但我想6%的税率还是合理的,企业能够接受的。”
  《通知》下发后,三大运营商在4月30日纷纷发布公告。
  中移动的公告称,由于增值税属于价税分离的价外税,“营改增”后,营运收入将相应减少,并且目前公司成本和资本开支中能获得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较少,如折旧摊销、人工成本等项目不能抵扣,营运支出和资本开支将略有下降,因此预计短期利润将受到较大的负面影响。
  2013年,中移动营运收入中约57%为基础电信服务,约37%为增值电信服务,约6%为终端销售。
  财新网援引运营商内部人士的预计称,“在营改增及其他因素影响下,2014年可能成为中国移动营业收入下滑的第一年。”
  中国联通公告称,根据2013年数据仿真分析,与增值税改革实施前比较,在增值税改革实施后公司的净利润有大幅下降;同时,由于公司的综合税负(包括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有所下降,所以增值税改革对公司的现金流有正面影响。
  中国电信发布的公告称,由于目前公司成本支出中部分支出不能够获得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其中包括折旧摊销及人工成本等,造成经营成本难以获得同步下降,因此预计经营利润短期将受到重大的负面影响。
  为降低增值税改革实施在短期内对净利润造成的负面影响,中国联通公告称,将加快提升非语音业务对公司总体收入的贡献。
  中国电信公告称,未来将“完善定价机制、营销模式和套餐设计等安排,提升收入及降低销项增值税平均税率;随着全面深化战略转型,预计增值电信业务收入占比将提升,从而降低销项增值税平均税率”。
  胡怡建告诉早报记者,电信企业很多是为工业、商业、服务业提供服务的,“营改增”后,受影响不会太大,完全可以通过调整定价来解决。
  “如果是向生产体提供服务,例如:向生产体收费100元,电信公司原来实缴3元的营业税,现在要缴11元增值税,如果有5元的抵扣,实际只要缴6元,只增加3元,但是,开出去的发票:可以按照111元、106元、103元来开。开出的价格会有调整,这种调整,对下游的企业产生不同的影响:如果拿到的是111元的发票,可以完全抵扣,就完全不受影响;如果拿到的是106元的发票,实际就减少5元的税收。可能会有定价的变化,但是定价变化并不代表下游的成本提高。”胡怡建说。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认为,电信企业很多是为工业、商业、服务业提供服务的,“营改增”后,受影响不会太大,完全可以通过调整定价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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