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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下调先进设备进口关税 助经济转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17 08:33  来源:中金在线  浏览次数:14
   昨日(12月16日),财政部网站公布消息,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请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进出口关税进行部分调整。
  自明年1月1日起对部分进口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其中既有乙烯等能源资源性产品、相机镜头等日用消费品,也有光通信用激光器等先进制造业所需设备。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实行进口暂定税率,一方面进口这些商品更加便宜,另一方面发挥关税对促进经济转型节能减排的调节作用。
  大幅降低进口商品关税
  据了解,首次实施进口暂定税率和进一步降低税率的产品包括光通信用激光器、全自动铜丝焊接机等先进制造业所需的设备、零部件;电动汽车用电子控制制动器等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环保设备;乙烯、镍铁等国内生产所需的能源资源性产品;降脂原料药、夏威夷果、相机镜头等药品和日用消费品。同时,统筹考虑产业、技术发展和市场情况,对制冷压缩机、汽车收音机、喷墨印刷机等商品不再实施进口暂定税率,适当提高天然橡胶等商品的暂定税率水平。
  施正文介绍,进口税率主要有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暂定税率、零关税特惠税率,这几种税率的差别很大,由于不同的商品关税税率不一样,像最惠国税率已经很低,而暂定税率比最惠国税率还要低。以汽车为例,如果进口的某种汽车适用的普通税率为30%,来自WTO成员的最惠国税率大概是20%,暂定税率只有10%。
  此前,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或关税优惠协定,2015年依据此协定继续对原产于东盟各国、智利、巴基斯坦、韩国等国家的部分进口产品实施协定税率,部分税率水平进一步降低。
  另外,在内地与香港、澳门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框架下,对原产于港澳地区且已制定优惠原产地标准的产品实施零关税。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部分产品实施零关税。对原产于埃塞俄比亚、也门、苏丹等41个国家的部分商品实施特惠税率,其中对埃塞俄比亚等24个国家的97%税目商品实施零关税特惠税率。
  此外,2015年继续对小麦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等3种化肥的进口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并对尿素等3种化肥实施1%的暂定配额税率。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继续实施滑准税,税率不变。
  发挥关税调节市场功能
  除了对进口商品征税,2015年我国继续以暂定税率的形式对煤炭、原油、化肥和铁合金等产品征收出口关税。根据国内化肥、煤炭供需情况的变化,适当调整化肥出口关税,对氮肥、磷肥实施全年统一的出口关税税率,适当降低煤炭产品出口关税税率。
  财税专家表示,一般国家不对出口商品进行征税,主要是为了鼓励出口,但是对于稀缺资源等则进行征税,以保护资源。
  财政部称,此次关税调整是为了充分发挥关税对统筹国际、国内市场和资源的引导作用,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事实上,在上述降低关税的商品中,包括先进制造业所需的设备、零部件;电动汽车用电子控制制动器等,有利于节能减排,促进我国资源节约和技术转型,而税率恰可以发挥进口的调节作用。
  施正文说,我国每年都会对关税进行调整,由于关税是典型的调节功能的税种,一国关税政策是一国调节进出口和经济的重要手段。此次调整主要是根据进出口情况和经济需要进行调整,“由于我国进入新常态的发展,国家也需要适应产业转型和升级、适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要求,发挥关税的作用,促进经济的转型升级和资源环境的保护节约等,进一步推动经济健康持续的发展。
  施正文认为,这次进出口关税的调节主要是考虑到国内消费的情况,未来不仅依靠投资,消费需求也要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财政部介绍,2015年对进出口税则中部分税目进行调整后,我国税则税目总数将由8277个增加到828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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