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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破冰 央地关系无可回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02 09:06  来源:证券日报  浏览次数:34
   “改进预算管理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指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接受《证券日报》采访的专家预计,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尚未正式对外公布,预计改革内容将是为经济结构调整服务,若到2016年完成重点任务会对近几年经济增长注入活力。
  “财税改革的重点在于调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营业税改增值税后,中央和地方收入如何分配,地方财政收入如何保证成为当下面临的紧迫问题。”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研究员张德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从此前的情况来看,地方政府一直认为其财力不能够满足正常的需要,因此在有些地区出现较大规模的地方举债。未来应该从两个方面来改革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即中央应当上收一部分支出责任,减轻地方政府的负担;同时给地方增加一定的财力。
  针对目前各方比较关心的“调整央地财政关系”这一不可回避的财税改革难题,中国国际经济关系协会常务副秘书长代鹏表示,财政资金从目前的体制上来看,除了分税制给地方政府提供一部分资金以外,相当一部分资金是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给地方政府提供。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对包括整个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大盘子进行必要的切割,使得一部分财政的权利,真正和地方所承担的公共事业、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权利相联系,可能还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跑部钱进”的行为。
  “如果眼下不解决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关系的调整,地方政府还是在现有的政绩考核机制下面,过度从追求事权的过程当中实现自己政绩的话,会牵涉到一个很大的问题。”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进一步分析称,即融资能力受到了土地财政的约束,很有可能地方政府会利用现有的灰色金融体系,绕过国家房地产监管继续解决资金的问题,这反而不利于我们推动经济发展的模式,所以中央财税体制一定要改变。
  孙立坚进一步呼吁,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就是要解决过去地方政府先盖楼,后倒逼中央政府掏钱的顽疾,建立硬约束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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