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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限制第三方支付 意在降温而非浇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20 08:44  浏览次数:45
  近日,央行频对互联网金融产品使出“杀手锏”。
  继3月13日央行下发文件紧急暂停了支付宝、腾讯的虚拟信用卡产品,以及条码(二维码)支付等面对面支付服务后,近几日,两份关于央行对第三方支付的征求意见稿在市场流出,草案内容让支付行业倍感压力。
  根据《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和《关于手机支付业务发展指导意见》两份草案,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个人支付账户单笔消费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同一个人客户所有支付账户消费月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
  “对个人支付账户的转账、消费额度设限可以说是‘杀伤力’最大的内容,草案中严格限制转账、消费额度,其用意在于使支付宝等虚拟账户只担当小额转账、支付功能,大额的还是要留给银行卡、银联通道。”某第三方支付机构人士直言。
  据了解,包括第三方支付和天弘基金在内的多家机构正在和央行做密切沟通,各方博弈此刻尤为激烈。而最终央行是否会推出上述规则,抑或推行其他版本,暂时都没法下定论。
  光大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徐高对记者表示,央行此次发文主要是从金融风险的角度考虑。互联网金融确实发展得很迅速,但金融的风险具有传染性,控风险非常重要。现在的一些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安全性还没能完全经受住考验,央行出台相关政策来控制它的发展也是可以理解的。
  “对于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担忧,通过这次政策表现得较为充分。”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对记者说道。
  黄震认为,监管机构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主要是出于对风险、对安全的考虑,并没有彻底“叫停”,只是“暂停”,不是“禁止”。监管层的主要目的在于希望互联网金融创新的脚步能稍微慢一些,做好相关的安全防范管理,比如说到央行备案,以防出现系统性风险。
  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草案实施,不仅第三方支付企业及电商将受到重挫,普通投资者的便利性也会受到影响。
  对此黄震认为,互联网金融大势已经确立,不管人们有什么意见,或者政策有什么进一步的微调,都不会改变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大趋势。互联网金融并不是法外之地,监管部门可以在业务职权的范围内行使他们的权利,做出必要的风险防范和监管要求。
  对于监管层出台的草案,支付宝18日正式回应称,支付宝已将相关的意见反馈给央行,并正在与央行积极沟通。支付宝称,基于公司对政策的理解以及与监管部门的沟通,支付宝快捷支付用户申购和赎回余额宝,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受到任何影响。财付通亦回应称,意见稿限制的是第三方账户的支付和转账额度,用户在理财通平台购买的是华夏财富宝基金,申购基金是使用银行卡直接支付,赎回基金是通过银行卡直接提现,不属于第三方帐户支付和转账业务范围,不受限制影响,服务一切正常,用户可放心使用。
  一边是监管层的政策,另一边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大趋势,互联网金融企业下一步应如何应对与发展?
  对此黄震认为,互联网金融企业要以消费者的需求满足为中心开发出更多的产品,才能达到创新的意义,必须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不受损害,才能实现普惠金融的目的。同时,应认真评估创新中的风险,并且对于风险和安全隐患进行认真研究,做好监管部门所要求的备案工作和安全防控工作。在产品的营销过程中,对于风险提示要进行充分说明,最重要的是,互联网金融企业要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让监管部门真正理解他们的创新、意义、操作流程和风险点所在,找到合理的监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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