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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建议建立社保事业管理总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13 09:32  浏览次数:19
  养老保险经办人员不管失业保险的事,参保人信息频频出现丢失等问题,凸显了中国社保经办服务体系目前存在的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混乱、能力建设不足的问题。

昨日公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3——社保经办服务体系改革与构建服务型政府》(下称《报告》)建议,建立全国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总局,各级经办机构实行垂直领导体制,在事业单位分类中将社保经办系统定性为“特殊类公益事业单位”。
 
  根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各级社保经办服务机构人员17.2万人,其中52.6%机构人员身份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社保经办经费来源经过数次变革后,最终确定以各级财政预算拨款为主。2012年末,全国8411个经办机构中全额拨款机构有8401个,占比99.8%。
 
  2012年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机构支出为148亿元。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符金陵称,不包括用于信息化建设的费用,2010年至2012年全国直接用于社保经办服务的支出为341亿元,年均增长17%。
 
  近几年,中国社保事业发展迅速,参保人数和收支金额数量大幅度增长。根据统计,2012年,全国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合计为23198亿元,同比增长13.7%;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合计为19161亿元,同比增长20.6%。迅速增长的服务需求使得中国社保经办服务机构面临的问题日益突出。
 
  《报告》相关内容的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分析,目前社保经办服务机构存在的问题包括机构定位不清、人员身份复杂、行业管理体系交叉、信息化建设滞后、政府部分职能交叉等。尤其是统筹层次低、五险经办分管等薄弱环节极大地制约了社保经办机构的服务效率。
 
  鉴于此,《报告》在调研了甘肃、河南、广东三地现状后提出建议,应成立全国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总局,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将社保经办机构定性为特殊类公益事业单位,给予独立法人地位。同时,把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系统的经费支出视为制度运行的行政成本,在社保基金支出中列支。
 
  房连泉预测,到2020年,全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险的参保人数将达到32.5亿人次以上,社保服务机构人员配备将达到40万人。
 
  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社保服务机构管理模式包括统一式、自治式、公司制三种。《报告》指出,从拉丁美洲地区的经验来看,公司制模式下,养老基金管理公司提取佣金来支付公司营运成本和获得利润,有利于实现机构和参保人利益的双赢。因此,上述建议既符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实际定位和国际惯例,也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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