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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力促贸易便利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11 09:16  浏览次数:9
  全国海关日前启动全面深化区域通关业务改革,对全国2742家AA类企业的货物实行“属地申报、属地放行”方式,打破跨关区进出境货物必须由口岸海关验放的做法,进一步提升外贸企业通关效率和竞争力。

今年下半年,适应企业发展需求和外贸形势,海关出台多项贸易便利化措施,促进对外贸易稳定发展。海关总署牵头推动上海、杭州等6市的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工作。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监管模式。截至10月28日,杭州试点出口近13万个包裹,金额267万美元,发往149个国家,已办理出口退税109余万元。海关还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取消货物行李物品保管费、ATA单证册调整费等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海关将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试点企业扩大至B类及以上企业,原有12个试点海关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关区全部业务现惩所有试点业务,其余30个海关选取1至2个业务现惩部分业务开展试点工作。今年1—10月,全国海关办理的无纸通关报关单占同期报关单总数的42%。
 
  8月1日起,海关对诚信守法的AA类企业货物实施“前推、后移”的监管方式,对进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货物实行查验分流,减轻口岸查验压力。据统计,有关措施实施以来,口岸查验量环比减少约三成。进一步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通关模式适用范围,适用该模式通关的企业数量由15万余家增至近32万家。
  7月24日,海关总署与质检总局联合下发扩大关检合作“三个一”试点工作方案,统一关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做法标准,将试点范围从广东扩大至天津、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7个关区。从广东试点情况看,申报环节时间可节省约25%,查验环节时间及费用可节省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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