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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税总局司长:迟早要对个体电商征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29 10:08  浏览次数:28
  10月25日,在2013中国税法论坛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原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司司长李林军表示,向个体电商征税是趋势,但要把握时机和策略。他表示,大数据的管理,为未来的税收征管带来了机遇。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官员当天也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对于电商征税存在一个认识误区。实际上,无论是实体店,还是网店,在税法上的地位是一致的:只要符合一定条件,都需要纳税。针对电商征税,在政策上没有障碍;不过,税收征管的现实是,不可能对所有网店都征税。
 
  据商务部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网络零售额超过1.3万亿,同比增长67.5%,占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3%。
 
  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给税收征管带来很大挑战。李林军表示,像天猫,其线上的很多品牌,都有实体店,都进行了税务登记,线上线下的销售基本都交税。但这块的征管也有漏洞,一些商家并没有将线上销售纳入。
 
  而类似淘宝个体网店的C2C,则难度更大。淘宝去年销售额为8000亿元,占据网络零售的大头,但其中有700多万个体电商没有进行税务登记。
 
  李林军表示,越来越多个体电商进行大件交易,今后线上交易规模会越来越大——从趋势来看,是要征税的。
 
  不过,中国税务报总编辑、原国税总局税收研究所所长刘佐认为,对众多个体电商征税的成本比较大,认真征起来,可能收不上多少税,而现在针对大企业还有很多税收漏洞,与其盯着个体电商,还不如盯着大企业。
 
  另外,很多网店没有达到纳税的标准,就像很多个体小店没有缴税一样,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征管的漏洞,但这种做法在世界上很普遍。
 
  个体电商是否严格征管,或者何时开征,现在没有时间表。
 
  李林军进一步指出,个体电商解决了千千万万家庭的就业问题,若马上强制征税的话,会影响就业。这个问题,需要国务院来决定,开征的时机和策略都要好好把握。
 
  刘佐则认为,很多个体电商规模很小,解决就业,减轻政府的负担,是好事。随着这些网店规模的扩大,需要进行推广,会有更多客户有发票的需求,等他们成长起来后,自然需要进行税务登记。
 
  信息技术的发展,造成网络交易的膨胀。大数据时代的信息管理技术,也将方便税务机关征税。刘佐表示,大数据时代,当税务机关与银行、商家等联网,掌握更多信息时,税务征管就水到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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