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免费发布信息网站
贸易服务免费平台
 
 
当前位置: 贸易谷 » 资讯 » IT互联网 » 淘宝开禁网店过户:“离婚”“继承”先试

淘宝开禁网店过户:“离婚”“继承”先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02 22:42  来源:贸易谷  作者:贸易谷络  浏览次数:214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昨日(2月28日)从淘宝网获悉,淘宝店铺过户政策有望松动,在遵循司法部门判定的前提下,开禁“离婚过户”和“过世继承”这两种过户情形。据透露,为了更好地解决店铺主体发生变更的客观需求,淘宝网将会开通“离婚”“继承”两个类型的店铺过户线上申请入口,目前产品和细则都在完善中,今年上半年将会系统出台。

  按照现行规定,淘宝网店只能由实名认证的店主经营,不可买卖、出租和赠予他人。

  去年,数起网店所有权纠纷引发热议。当年4月,销售额过亿元的著名网店“七格格”因夫妻离婚纠纷,网店涉及财产分割,成为双方均不肯松手的重要财产,司法部门亦无法对网店这一虚拟财产价值做出判定。后经双方协商解决。

  在电子商务成为一种重要商业模式的今天,网店的信誉、知名度等已成为一种无形资产。“网店何去何从,已经成为一个非常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成都网商商会相关人士表示。

  “对此类问题,我们也为此研讨了很久。”昨日淘宝网相关人士介绍。淘宝网宣布,为了更好地解决店铺主体发生变更的客观需求,淘宝网将会开通“离婚”“继承”两个类型的店铺过户线上申请入口,“目前产品和细则都在完善中,2013年上半年将会系统出台”。

  此次淘宝拟开放的 “离婚过户”和“过世继承”以司法判定为基础施行,开通过户线上申请入口,方便过户操作,简化之前因离婚或继承申请过户的繁琐程序。

  除了上述两类情况外,目前现实中很多网店店主也想通过“出售”“赠与”等情况处置店铺。昨日,记者在成都某网商群内做了一个调查,结果显示,有部分网店店主正在计划把所经营的网店“出售”“托管”或者赠予其他人。

  不过,此类转让可能无法完成,目前拟开放过户的仅涉及到“离婚过户”和“过世继承”这两种情形,淘宝方面暂时还不考虑店铺其他如买卖、出租、转让或赠予等计划的推行。

(责任编辑:GH)

分享与收藏:  资讯搜索  告诉好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本文关键字:
 
推荐图文
赞助商链接
推荐资讯
赞助商链接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