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80后”男子在互联网上制作仿冒国内机票销售网站“芒果网”、“携程网”、“春秋航空”、“同程网”等虚假诈骗网站,并利用百度公司将自己制作的诈骗网站向外推广,骗得旅客46726元人民币。近日,浔阳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一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12年3月始,王某在互联网上制作仿冒国内机票销售网站“芒果网”、“携程网”、“春秋航空”、“同程网”等虚假诈骗网站,并利用百度公司将自己制作的诈骗网站向外推广。同时,安排朱某对部分诈骗网站进行维护管理。直至案发,王某、朱某等人参与合同诈骗9起,骗得人民币46726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从王某处追回赃款24100元,并已发还曹某和刘某。本案审理期间,朱某的家属代其退赃6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朱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出售虚假的飞机票骗取公民的合法财物,且数额较大,其合同诈骗罪罪名成立。
(责任编辑:G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