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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招标推进或晚于预期 河北模式备受关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23 13:12  来源:东方财富网   浏览次数:35
 近日,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下发2014年该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文件及经济技术标评标细则,明确对河北基药等产品进行分类采购,给出了具体的采购评标细则。
     尽管2014年被称为招标大年,但河北仍是年初至今少有的真正具有实质性推进基药招标的省份。2012年新基药目录下发以来,仅有10余个省市的基药招标下发了框架性文件内容,据悉仍有近半地方没有制定增补目录,基药招标再次晚于预期。
     河北作为今年的领先者,其招标思路有所创新,贯彻国家卫计委招标分类管理思路,对各类药品给出了更具针对性的采购办法。不过,这个思路会否成为后续省市的模板,需要国家有更明确的导向。
     推进或慢于预期
     从2013年4月开始启动各地基药招标采购回头看工作开始,新一轮基药招标在观望中缓慢推进,政府换届对地方基药目录增补的调整、基药招标方向修正等影响明显,全年基药仅广东、青海、山东、吉林、北京全面启动了新一轮基药招标采购,2014年也被看做招标大年。
     不过,进入2014年以来,由于国务院层面要求推进低价药物的供应和保障,上半年地方主管部门尽全力推进低价药物目录的制定和遴选,基药招标进程再次放缓。
     目前来看,尚有较大批省市未明确基药增补目录的结果。记者采访的有关人士分析,除了低价药物目录制定等因素的影响,反商业贿赂等形势对各地基药增补的遴选也造成一定压力。除上海此前明确不对上一轮增补结果作调整外,湖南、吉林也未对省内增补有明显的调整,而浙江、江苏、福建等过去响应较快的省份,本轮推进也显得极为谨慎。
     最近关于基药方面的最新进展包括河北公布基药招标文件;7月初,宁夏在完成新版基药招标的基础上对基药的使用比例进行要求;新疆公布2014年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不重新招标,延用2012版的中标品种和企业,但价格进行动态调整,要求不高于西北四省集中采购的平均价。
     有关注市场招标人士对目前各地进展进行了统计,预计7~9月基药招标有较大进展的省份是四川、福建、浙江等,非基药集采招标的有青海、宁夏、广东,其余如辽宁、黑龙江、云南等可能会视整体动向而动。
     “年初至今,招标进展低于预期,下半年会否提速还不好说。毫无疑问,上一轮基药招标存在的问题已充分暴露,为此,地方对于方向的调整目前来看达成了较为一致的判断。但具体如何调整,在当前的政治经济环境下要先求稳,不便太过突出。”广东某大型药厂负责人指出。
     分类采购
     值得关注的是,河北本次分类采购的执行打破了过去多年延用的传统方式,更具针对性的药品招标采购办法会否成为大趋势值得研究。
     按照河北招标文件,独家药品、低价药品、短缺药品、基础大输液和临床常用且价格稳定的药品列为非评标药品,其他充分竞争的品种则均列为评标药品。其中,短缺药由采购用户和投标人通过议价等方式议定本采购用户采购价格,临床常用且价格稳定的药品、基础大输液,由本中心统一确定采购价,凡通过新版GMP认证和资质审查并确认采购价的药品直接挂网采购;低价药通过资质审查直接挂网采购。由采购用户和投标人通过议价等方式议定本采购用户采购价格,价格原则上全省统一;独家药品由采购用户和投标人通过议价等方式议定本采购用户采购价格,采购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各省最低中标价。
     这一做法与此前国家卫计委药政司有关负责人强调的采购新思路一致,除充分竞争品种采取传统的“双信封”评标方式进行,其余品种可以通过谈判、直接挂网、定点生产等不同形式分类管理。
     对此,武汉中联药业总经理谢孔标认为,河北本次列为非评标药品的品种,在招标方式上是对过去的优化,尽管这些品种已占基药数量的较大比例,但大部分都是厂家关注度不高或生产企业不多的产品,比如低价药产品降价基本不可能,独家品种由于货源的唯一性,直接进行谈判或许更有可能降低采购价格。
     需要指出的是,分类采购的全面执行应对各个类别有较明细的梳理,比如低价药和基药目录之间重合的部分如何处理等。据记者了解,目前河北率先进行招标的预计会是其250个低价药品种和剂型,以及短缺药和大输液等,其余非评标药品的招标,预计需要国家对基药及低价药的采购及归属做进一步明确之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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