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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证保加速织网互联网金融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21 09:54  来源:东方财富网  浏览次数:32
   P2P监管政策、股权众筹的监管规则何时出台?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的原则是什么?在日前举行的“2014·上海新金融年会暨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上,这些都是参会者关心的话题。
  目前,银监会正在制定P2P的监管规则,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规则的制定,保监会也在抓紧起草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监管办法。三大金融监管部门在互联网金融上的分工已经明晰。在分工的基础上,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称,要构建有效的合作监管体系,强化功能和行为监管,包括一行三会在内的部门要形成合力,促进资源共享,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监管效率。
  关于P2P的监管思路,曾有银监会官员透露:定位于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不能汇集资金;在途资金和投资者的资金都要由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托管;不能自己为投资者担保、不承诺收益、不承担信用流动性风险、不得从事贷款受托投资。阎庆民在会上着重强调了互联网金融的三类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声誉风险。
   关于股权众筹的监管规则,证监会自今年春节后就开始密集调研,多次与股权众筹平台座谈。目前的信息是:实物奖励类众筹和股权众筹宜分开经营,股东数量限定在200人内。资金需要找有托管资质的银行进行托管。
  关于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监管办法,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保监会正抓紧起草制定。办法将围绕放开经营区域限制、产品管理、信息披露、落地服务、信息安全等一系列重点问题。
  陈文辉还透露了四条监管的基本原则:总体态度是开放和鼓励;要有底线思维,不能出现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要有一致性原则,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要与传统保险业务监管保持一致性,防止监管套利,只是在线上规则需体现网络特性时可将现有监管规则进行适当延伸和细化;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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