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免费发布信息网站
贸易服务免费平台
 
 
当前位置: 贸易谷 » 资讯 » 产业透视 » 出口管理措施被WTO判违规 稀土概念股深度受伤

出口管理措施被WTO判违规 稀土概念股深度受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1 08:36  浏览次数:19
  历经两年之久的中国稀土国际诉讼案有了最新进展,世界贸易组织(下称“WTO”)裁定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管理措施违规,也就是说,此次诉讼中国暂时败下阵来。
  3月26日,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专家组认可中方对稀土、钨、钼采取的综合性资源与环境保护措施,驳回了欧盟关于申请钼出口配额企业的“出口实绩”要求歧视外国企业的主张,中方对此表示赞赏。但对于专家组裁定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以及出口配额管理和分配措施不符合有关世贸规则和中方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中方感到遗憾。
  受上述消息影响,3月27日,37只稀土概念股中,除3家停牌外,其余34家股价均下跌;截至周一收盘时,仍有24只稀土概念股股价下跌。
  稀土政策面临调整
  根据《2014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目前我国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有22种,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的有4种,主要涵盖农产品 ,煤炭、原油等能源产品,以及少量的有色金属资源。此前,WTO原材料争端案的裁决执行之后,我国已经取消了对九种原材料的出口配额措施。也就是说,如果稀土案中涉及的产品再取消配额管理的话,那么我国有色金属领域就将告别“配额时代”。
  对于配额问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WTO研究院副院长屠新泉透露,从以往的情况来看,想由WTO上诉机构来推翻专家组报告。机会并不大。如果在上诉机构仲裁中,仍然无法扭转被动局面,将意味着稀土配额限制等措施将会面临调整。
  而据记者多方了解得知,业界目前都在担心,中方此次败下阵来会对我国稀土行业带来不利的负面影响,国内稀土如果敞开供应的话,会再次加剧稀土的私挖乱采。
  事实上,限制国内稀土开采总量也是目前正在改善的方向。商务部条约法规司副司长杨国华表示,我国正在探索建立规范制度来保护稀土等战略资源,同时这些措施也会是符合WTO规则的。
  早在2012年时,商务部、环保部 、工信部等多部委已经开始联合对稀土生产环节进行整合,继国务院发布了首部《中国的稀土状况与政策》白皮书后,工信部随即启动了稀土“黑产业”链条的治理,一些不符合环保和产业政策的稀土开采和生产企业相继停产整顿。去年8月份时,稀土行业治理活动也逐渐在全国展开,另外,酝酿已久的稀土大集团方案也在年初“出炉”。但下一步还将有什么样的政策出台,尚需观望。
  贸易公平仍由西方主导
  对于下一步中国是否还有上诉的机会,中国稀土协会副秘书长陈占恒表示,目前协会已经准备对裁定报告的具体内容进行研究,并评估裁决结果对中国稀土行业和会员企业的影响,下一步会根据评估结果采取一些相应对策。
  从目前的消息来看,按照世贸争端解决惯例,在专家组报告发布60天之内,我国可以提出上诉。3个至4个月之后,WTO将发布最终裁决。如果终裁依然认为我国稀土出口限制违规,那么我国就必须执行WTO裁决,修正相关出口限制措施。
  近年来,我国政府正在加强并且不断完善部分资源产品,特别是高污染、高能耗、消耗性资源产品的管理,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保护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治理,从而实现可持续性发展。但仍有西方发达经济体利用规则优势,变相保护其本国的利益,并且利用更低的价格来获取资源。
  从中国稀土国际诉讼案再度可以看出,WTO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仍存在某些不公平性。尽管目前WTO有150多个成员,其中发展中成员占三分之二以上,数量占绝对优势,但某些发达经济体成员仍然对WTO规则的制定和实施起着主导作用。
 
分享与收藏:  资讯搜索  告诉好友  关闭窗口  打印本文 本文关键字:
 
推荐图文
赞助商链接
推荐资讯
赞助商链接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