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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争端解决专家组裁决中国稀土出口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27 08:51  浏览次数:37
  北京时间3月26日21点,世贸组织(WTO)发布有关中国稀土出口争端解决的终裁报告,支持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诉讼要求,裁定中国就稀土出口施加的限制措施违反世贸规则。
  WTO争端解决机制专家组的终裁报告说,中国对包括17种稀土(rare earths)原材料、钨(tungsten)和钼(molybdenum)等施加了三种出口限制措施。
  这三种出口限制措施是:对以多种形式出口的稀土原材料征收关税,对一定时间段的出口量施加配额,以及对这些原材料的出口企业权限加以特定限制。
  终裁报告摘要分别解释说,中国入世文件承诺取消这些出口关税,而这些稀土原材料并没有被列入附件排除在外;出口配额的设置也是出于产业政策目标,而不是“保护”目的;同时,对企业出口权力的限制也违反了世贸规则。
  中国商务部网站26日夜随后发文做出回应。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专家组认可中方对稀土、钨、钼采取的综合性资源与环境保护措施,驳回了欧盟关于申请钼出口配额企业的“出口实绩”要求歧视外国企业的主张,中方对此表示赞赏。
  对于专家组裁定中方涉案产品的出口关税、出口配额以及出口配额管理和分配措施不符合有关世贸规则和中方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中方感到遗憾。
  该负责人表示,中方目前正在评估专家组裁决报告,并将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妥善做好本案后续工作。
  终裁报告的发布,意味着中国在这起争端诉讼后,需要根据专家组报告提出的建议修改现行出口限制政策。
  如果中国不改变现行政策,可能面临他国的“报复”措施。但是一般情况下,这种报复措施可能会花去数年时间才会执行。这也给当事方通过谈判协商解决贸易争端提供了时间和机会。
  美日欧三方是在两年前的2012年3月先后向WTO提起贸易争端诉讼请求。之后进行的双边磋商并没有得出解决方案。
  2012年9月,由世贸组织总干事组建专家组进行裁定。去年10月下旬,专家组完成了此案的中期报告,支持美日欧的诉求。
  稀土案也是日本首次在WTO直接针对中国提出争端解决诉求。稀土被称为“工业黄金”,在高科技行业不可或缺。
  日本一直寻求替代中国的稀土供应源。
  欧美日与中国在稀土问题上的分歧已进行数年。中国一直称,稀土的过量生产将导致环境的破坏,阻碍稀土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世贸规则允许成员国进行出口控制,其中一项就是出于对不可再生自然资源的保护。但欧美提出,如果确实出于此考虑,中国的限制措施应该内外一视同仁,也同样应用于中国的国内生产。
  此终裁结果可能并不出人意料。中国国内的专业人士此前也表达了悲观预期。根据报道,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等专业机构的相关人士在去年8月中旬江西赣州的稀土会议上表示,(稀土案)中国败诉的几率较大,中国稀土出口政策面临重大变化。
  上述报道说,赣州稀土会议前不久,中国稀土学会还应要求向WTO相关机构提供过一次材料。
  相关专家表示,对于取消出口配额可能造成的影响,已经开始评估。而败诉的结局可能是中国取消稀土配额政策,稀土敞开供应,政府无法约束企业的出口行为。
  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在2012年4月成立,将代表企业应对国际贸易纠纷。
  中国仍有60天时间在WTO上诉机制中提起上诉。如果期间未提起上诉,专家组报告则将在事实上视为世贸组织的争端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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