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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微生物肥料登记证上增加登记作物1366536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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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牌: 菌肥登记证增加登记作物 
型 号: 肥料证增加登记作物 
规 格: 微生物肥料登记证增加登记作物 
单 价: 18888.00元/套 
起 订: 1 套 
供货总量: 111 套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所在地: 山东 潍坊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更新日期: 2018-02-23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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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想在微生物肥料登记证上增加登记作物13665361761】详细说明
 想在微生物肥料登记证上增加登记作物、菌肥登记证增加登记作物、微生物肥料登记证增加登记作物

出租肥料登记证,代办农业部水溶肥、菌肥肥料登记证申请、续展及转正,代办肥料检测报告,肥料小区试验报告,肥料毒理学检验报告,肥料化验员资格证,农作物植保员证;农业技术员证;农艺师证;肥料配方师证;代办年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肥料样品配置,国内外公司注册,商标、企业标准,产品网络推广,供应黑曲霉、枯草芽孢杆菌、地衣芽孢杆菌、解淀粉芽孢杆菌、绿色木霉、哈茨木霉、淡紫拟青霉原粉。青州市德丰商标事务代理有限公司、潍坊市德丰壹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竭诚为您服务。

变更产品使用范围的 
  应补充提交以下资料: 
  (1)生产厂商的变更产品使用范围申请书和原登记证复印件。 
  (2)肥料效应小区试验报告。变更产品使用范围的作物在我国1年2种以上(含)不同土壤类型地区或2年1种土壤类型地区的田间肥效试验资料。 
  (3)产品标签样式(包括标识、使用说明书)。 
  (4)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产品在其他国家(地区)相应的登记使用情况证明材料。

为便于有机肥产品增值税政策的执行,现就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执行标准公告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8〕56号)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有机肥产品中,有机肥料按《有机肥料》(NY525—2012)标准执行,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按《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18877—2009)标准执行,生物有机肥按《生物有机肥》(NY884—2012)标准执行。不符合上述标准的有机肥产品,不得享受财税〔2008〕56号文件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上述有机肥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如在执行过程中有更新、替换,统一按最新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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