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某省发布《关于大力发展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低能耗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提高到80%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过40%以上。
近年来,随着高层建筑和大跨度建筑数量的日益增多,省内建筑能耗呈逐年增加趋势,对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带来不利影响。《意见》提出,到2020年,温和气候区新建建筑要全部达到低能耗标准,单位建筑面积实际能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他气候区新建绿色建筑全部达到低能耗标准,全省低能耗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提高到80%以上。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保护环境的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过40%。
“绿色建筑”的“绿色”,并不是指一般意义的立体绿化、屋顶花园,而是代表一种概念或象征,指建筑对环境无害,能充分利用环境自然资源,并且在不破坏环境基本生态平衡条件下建造的一种建筑,又可称为可持续发展建筑、生态建筑、回归大自然建筑、节能环保建筑等。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共有六类指标,由高到低划分为三星、二星和一星。
绿色建筑的室内布局十分合理,尽量减少使用合成材料,充分利用阳光,节省能源,为居住者创造一种接近自然的感觉。以人、建筑和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为目标,在利用天然条件和人工手段创造良好、健康的居住环境的同时,尽可能地控制和减少对自然环境的使用和破坏,充分体现向大自然的索取和回报之间的平衡[1] 。
《意见》对着力降低建筑实际能耗、落实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加快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开展建筑能效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科技进步发展等5项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意见》特别强调,要明确责任,将有关任务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并纳入地方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加快研究制定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配套政策措施。加强督查,坚决纠正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违规建设高耗能建筑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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