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2.0欧盟RoHS指令最新修订草案 RoHS2.0 欧盟RoHS新修订草案
一、范围和定义说明
1. 新增两个描述指令范围的附录,附录I描述明确的产品分类,附录II由委员会修改,提供每项分类里的产品清单。
2. 分阶段将医疗器材和监视及控制仪器纳入管制范围。
3. 经营从业者的定义与 产品销售 一揽子协定的定义一致,同时还增加了新的定义,如 医疗器材 和 均质材料 。
二、禁用物质
1. 现有指令的禁用物质清单和最高浓度限值移至附录IV,并由委员会依工作程序修订。
2. 禁用物质清单并未改变;然而,有4项物质(HBCDD、DEHP、BBP、DBP)被定为优先评估,且将来可能被列为禁用物质。
3. 允许使用不符合指令的零部件,将有助于含有使用豁免项目的设备上市。
4. 新增了特针对新产品类别(医疗器材和监视及控制仪器设备)的豁免项目附录,以因应现阶段没有可行替代物的特殊情形。
5. 新的禁用物质将与REACH指令评估方法一致,以确保与该化学法规的一致性并最大程度地配合其所进行的相关工作。
三、豁免机制
1. 每4年复审的豁免项目,改为豁免项目的最高有效期限为4年,并可能要求重新申请。
2. 新的豁免标准引入了对替代物有效性和可靠性的考量,包含了社会经济效应的分析。
3. 委业者在等待委员会对重新申请做出决定期间有法律上的依据。
四、产品合格评定要求和市场监督机制
新条款Articles 7-17引入了产品合格评定要求以及与 产品销售 一揽子协定(关于产品销售一般框架规定的768/2008/EC委员会决议)一致的市场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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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官方网站于2008年12月3日发布RoHS指令修订版草案。以下整理翻译了关于RoHS指令修订内容的问答(仅供参考,请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