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电子文件内容: 1.申请报告(包括单位成立背景、历史沿革、专业技术人员的构成、机构设置情况、主要业务介绍等); 2.基本情况; 3.近三年经营状况; 4.申请的资格等级、专业及服务范围; 5.单位行政和技术经济主要负责人简表; 6.法人代表人简介; 7.技术负责人简介; 8.在编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9.在编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10.聘请专职专家名单; 11.近三年主要工程咨询业绩; 12.计算机配备情况。 二、扫描件内容 1.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编委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要求经过本年度年检的最新证书) 2.持有证书情况(副本) (1)工程咨询资格证书; (2)工程勘查、设计证书; (3)工程、设备监理证书及工程造价证书; (4)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证书和环境影响评价证书; (5)其他。 3.其它证明文件 (1)技术负责人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书; (2)在编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文件(高级专业技术、经济职称证书、工程咨询执业资格注册证书、社会保险单或认识证明材料); (3)办公用房自有产权或租赁合同。 4.上一年度会计报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三、上述电子文件需形成文本文件,此外还应报送: 1.单位章程; 2.质量管理制度文件; 3.在编从事工程咨询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及聘用合同复印件; 4.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证书复印件; 5.申请相应等级专业咨询业绩所涉及项目的合同或委托函复印件; 6.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本(2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