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CrMo无缝钢管可回收,符合环保、节能、节约资源的战略,政策鼓励扩大15CrMo无缝钢管的应用领域。
目前我国15CrMo无缝钢管消费量占钢材总量的比重仅为发达的一半,15CrMo无缝钢管使用领域扩大为行业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根据特钢协会15CrMo无缝钢管分会的研究,未来我国高压15CrMo无缝钢管长材的需求年均增长可达10-12%。
1. 无缝钢管
因其制造工艺不同,又分为热轧(挤压)无缝钢管和冷拔(轧)无缝钢管两种。冷拔(轧)管又分为圆形管和异形管两种。
子议案6:宜昌宜化太洋热电有限公司向股份有限公司分行3,000万元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二、审议公司更换董事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7-059)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性须经深圳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三、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2017-055)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注2:基本每股收益=P÷(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利分配等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a. 工艺流程概述
热轧(挤压无缝钢管):圆管坯→加热→穿孔→三辊斜轧、连轧或挤压→脱管→定径(或减径)→冷却→坯管→矫直→水压试验(或探伤)→标记→入库。
冷拔(轧)无缝钢管:圆圆管坯→加热→穿孔→打头→退火→酸洗→涂油(镀铜)→多道次冷拔(冷轧)→坯管→热处理→矫直→水压试验(探伤)→标记→入库。
15CrMo无缝钢管系珠光体组织耐热钢,在高温下具有较高的热强性(δb≥440MPa)和抗氧化性,并具有一定的抗氢腐蚀能力。由于钢中含有较高含量的Cr、C和其它合金元素,钢材的淬硬倾向较明显,焊接性差。
15CrMo无缝钢管焊接性
网讯(记者赵静)2017环保产业创新发展大会于13-14日在北京举办。有关部委在会上透露,下一步,加速环境治理、促进环保产业创新发展的系列政策还将陆续推出。蓝天保卫战持续大气污染政策再加码据环保部大气司司长刘炳江透露,下一步,大气污染工作将重点从工业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和清洁化治理三方面推进。涉及的部分具体政策包括:加强工业企业排污设施的改造,重点推动冶金、建材、燃煤锅炉三个行业实施污染治理的升级改造;加强VOC综合治理;推动污染治理,加快能源结构等。奔驰奇瑞言和共享新能源品牌来源:华夏时报■本报记者孙斌北京报道7月14日,戴姆勒集团与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经协商一致,就各自旗下新能源汽车品牌——“EQ/eQ”品牌名称使用一事达成合作共识。双方一致的表态是,两家车企都格外看重并珍视“EQ/eQ”品牌名称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所带来的实际价值与机遇,并将据此在未来针对不同的方向,更好地推动和开拓各自品牌旗下的产品阵容。而在此前,大众一手牵上汽、一汽、江淮的事实已给奔驰开了个良好的先例,外商通过在华建立纯电动车合资企业数量突破了上限两家的制约。
焊接材料
针对15CrMo无缝钢管的焊接性的工作特点,根据以往的经验,参照国外提供的焊接工艺卡,我们选择了两种方案进行焊接试验。
方案Ⅰ:焊接预热,采用ER80S-B2L焊丝,T1G焊打底,E8018-B2焊条,焊条电弧焊盖面,焊后进行局部热处理。
方案Ⅱ:采用ER80S-B2L焊丝,T1G焊打底,E309Mo-16焊条,焊条填充电弧焊盖面,焊后不进行热处理。焊丝和焊条的化学成分及力学性能见表1。
焊后热处理
采用方案Ⅰ焊接的试件,焊后应进行局部高温回火处理。热处理的工艺为:升温速度为200℃/h,升到715℃保温1小时15分钟,降温速度100℃/h,降到300℃后空冷。具体采用JL-4型履带式电加热器(1146×310)包绕焊缝,用硅酸铝棉层保温,保温层厚度50mm,温度控制采用DJK-A型电加热器自动控温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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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拿到批复文件,建设单位才可以开工。为方便公司环评审批业务,2015年春节、2015年中秋节和2016年春节,这家环境技术公司的经理多次安排公司市场部业务员到白俊杰的办公室送去购物卡,以表达对他的“敬意”。靠白俊杰做生意的还有烟台兴旺环境评价公司。2013年下半年左右,兴旺公司承揽了某的环评项目。根据规定,环评单位提交的环评报告表或报告书由白俊杰负责审核签发,再报其他审核通过后,环保局方可出具同意项目建设的批复文件。现行《条例》已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暴露出较多问题,亟待修改完善。比如,现行《条例》中有关验收、试生产、环评前置审批等条款,已与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不一致;有关环评审批的内容与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要求不相适应,与环境管理转型要求存在较大差距。该负责人介绍,《条例》进行了如下修改:一是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对环评单位的管理;将环评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由环保部门验收改为建设单位自主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