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志诚,内地演员,2002年,参演<<重案六组2>>成名。丁志诚的演艺生涯远比大多数影视明星来的艰辛,话剧演员出身的丁志诚,早期演出的大都是无足轻重的角色,而且工资低,生活清贫,为了生活他选择了下海经商,做装修,并小有成就。直到1995年,他遇到了对他日后影响最重要的人——傅彪,经傅彪举荐得到了出演警察的机会,曲折的人生经历造就了他阳刚的气质,他因出演警察而大获成功,并塑造了一系列经典的警察形象,赢得了“警察专业户”的称号。此后,他的演艺戏路开始拓宽,他的各类形象都逐渐为人们所津津乐道。
基本信息
中 文 名: 丁志诚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
星 座: 魔羯座
血 型: O型
身 高: 180cm
体 重: 70kg
出 生 地: 北京
出生日期: 1963年12月25日
职 业: 话剧演员、影视演员
代表作品: 《梦开始的地方》、《离婚》、《重案六组》、《锣鼓巷》、《智者无敌》、《无名者》
主要成就: 中国戏剧金狮奖优秀表演奖
生 肖: 兔
工作单位: 北京人民艺术剧院
人生经历
高中毕业后,曾做过几年图书管理员。1984年报考电影学院,1985年考入人艺。在人艺几乎没演过什么角色,而且工资低。1990年下海经商,做装修。给一些商场写字楼作包装的业务,北京柯尼卡连锁店全是他做的装修。1995年经傅彪介绍,参演《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广州暴风雨传媒花捧明星代言
明星代言一般分为全案代言、影视广告代言、平面广告代言、代言。
A、影视广告代言:又称为TVC代言,动态宣传广告。一般投放于电视台、户外电子大屏、公交地铁电视屏、电梯电视屏、网络视频广告等流媒体视频播放渠道;
B、平面广告代言:静态形式,可印在产品包装上。一般投放于报刊杂志、户外平面(如公交车车体、门面招牌)、宣传单等平面载体;
C、代言:不需要艺人与产品一起拍摄的平面代言,一般挑选明星现有的照片经过适当的后期处理后使用。
全案代言指影视广告代言+平面广告代言+一场线下活动,简称为1+1+1常规代言。
合作流程
一、定位:客户需确定大致的预算或意向艺人,提供品牌或产品资料。
二、报价:我们根据客户的预算推荐合适的艺人,或根据客户的意向艺人提供初步报价。
三、签约:客户及明星方互相认可,签订服务协议,确定细节。
四、执行:根据合约执行拍摄、后期处理、投放事宜。
五、服务:跟踪协调后续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