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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氢镍蓄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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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格: 行业标准 
单 价: 面议 
起 订:  
供货总量: 99999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内发货
所在地: 河南 新乡市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更新日期: 2010-10-01 22:38
浏览次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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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供应氢镍蓄电池】详细说明
1 主要性能:1.1 单只蓄电池的标称电压为1.2伏1.2 蓄电池(组)可在-20-40℃环境中工作,在常温下(20 5℃)使用时,蓄电池可获得最佳性能,低于或高于此温度范围容量将相应降低。2 蓄电池(组)的充电2.1标准(常用)的充电制度:充电时的电流、时间、温度及电压上限值,按表1中的规定。表1充电制度项目标准充电制允许充电制充电电流(A)0.1C50.2C5充电时间(h)14-167充电过程中蓄电池的电压不超过此值(V)1.48/只1.55/只充电时环境温度℃15-3015-30 注:①表中C5表示蓄电池的额定容量。单位为安培 小时(Ah)例:D型电池:C5=7Ah,充电电流=0.2 7=1.4A ②蓄电池组(串联组成)充电过程中其电压的上限值为表1规定的单只蓄电池电压上限值与串联电池个数(n)的乘积。 ③充电过程中允许的电池(组)电压上限值,并不是电池(组)电压上限值,也并不是电池(组)充电后一定要达到的电压值,更不可作为电池(组)充足电的标准。若超过上限值须立刻停止充电。 ④充电后的蓄电池组,搁置0.5-1小时后使用或放电。 ⑤表1中充电时间指对未带电蓄电池(组)的充电时间,当蓄电池(组)还有剩余电量时,充电时间应适当缩短。 ⑥充电时最好使用本公司的金属氢化物 镍蓄电池的专用充电器,否则应采用恒流法充电,但至少有两种方式同时控制截至dT/dt=0.4-0.5℃/min,-△V=15-30mV,T-T =13-15℃,T=48-50℃(其中dT表示蓄电池(组)表面温度变化率,T蓄电池(组)表面温度,△V充电时蓄电池端电压变化,T 表示环境温度),按以上充电截至方式充电结束后再以0.02C5A涓流充电效果会更好,涓流充电时间一般不超过8小时,严禁用恒压法充电。2.2快速的充电制度:对于容量小于4Ah的电池可以采用快速充电,其充电时的电流、时间、温度及电压上限值,按表2中的规定。表2充电制项目快速充电紧急充电充电电流(A)0.4C51C5充电时间(h) 3.5h70min充电过程中蓄电池的电压不超过(V)1.6/只1.65/只 充电时环境温度℃15-3015-303 蓄电池(组)的使用和保管3.1 蓄电池(组)以放电态或少量带电态出厂,因此蓄电池(组)在使用前需对电池(组)充电。未经充电不允许加负载或直接用于工作,否则将会损坏蓄电池(组)。3.2 严禁对蓄电池(组)过放电,蓄电池(组)放电终止电压控制在1.0-1.05V/只以上。否则将影响电池(组)使用寿命。3.3 蓄电池不能并联使用,自行串联使用时请与本公司联系。一定要在本公司指导下进行。用于组合的蓄电池在组合前需用0.2C5A电流将电池放电至1.0V/只。3.4 蓄电池(组)在低温环境中(-25-0℃)使用时,容量不能全部放出,温度越低,放出的容量越小。蓄电池(组)在低温环境中使用结束后,应将蓄电池组在常温下搁置3-4小时后,以0.2C5A电流放电至1.0V。3.5 凡暂时不用的蓄电池(组)均以放电态保存,且保存在温度为-10-35℃,相对湿度 80%,无酸气、干燥通风的室内。同时防止电池外部短路。3.6 蓄电池(组)不应放入水中,不应靠近火源和热源,严禁解剖蓄电池,以免发生危险。3.7 蓄电池(组)严禁反极使用。否则容易发生危险。3.8 严禁与其他种类蓄电池混合使用。严禁将不同带电态蓄电池混合使用,以免发生意外。3.9 蓄电池(组)使用最初几次循环可能发生容量偏低现象,但通过几次充电和使用后,可达到最佳使用性能。3.10蓄电池(组)存放过久,开路电压低于1.0V时,应按表1中的条件进行2-3次循环即可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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