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食品,按我国《食品卫生法》解释,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食物,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它是我们每天在食用的,具有食品的基本特征,有一定的色、香、味、形,可不限量食用,并以补充人体生理需要的营养素为目的,不强调或不具有特殊的功能,一般无毒副作用,一般不经过审批。 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有目的的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用量的物质。它有选择性、适应症、不适应症、禁忌症、毒副作用,有剂量、疗程及用药注意事项等限制,并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药品的目的是防治疾病、治病救人,适应对象是患者。药品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才能上市并用于患者。 保健食品、普通食品、药品三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配方、食用对象、食用目的和安全性的不同。但也有交叉,有的普通食品又加入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质,食用量太大也有不妥。保健食品虽然是食品,但有的保健食品已不是传统食品的形态,制成胶囊、片剂和口服液的形式的产品也不在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