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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电商被约谈 落实“七天无理由退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21 10:32  来源:解放网-解放日报  浏览次数:4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正式实施4个月了,然而,新法中新增的 “网购7日内可无理由退货”却未被电商很好地落实。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约谈了阿里巴巴、京东商城、1号店等10家电商企业进行约谈,督促其履行新《消法》中的“无理由退货”规定。

今年3月15日实施的新 《消法》中,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是最受消费者关注的规定之一。然而,由于社会各界对“7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执行标准存在不同理解,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因此产生争议,成为消费投诉的最大热点。
 
  今年前6个月,全国消费者远程购物投诉增长2.55倍。有关部门此次集中约谈阿里巴巴、京东商城、1号店等10大电商,旨在大力推进相关规定的落实,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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