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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严禁12周岁以下孩子骑行共享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13 11:06  浏览次数:54

据悉,近期上海未成年孩子违规骑行现象屡有发生。部分小学生用微信扫码租赁共享单车,几个人租一辆,在马路上嬉戏,还有家长租一辆单车,在马路上教孩子骑车。这些行为严重威胁未成年人安全,不少家长也未意识到这是违法行为。

上海市教委、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日前约谈了多家共享单车企业。经协商后,教育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和共享单车企业将在新学期推出一系列举措,通过改进注册办法、加强巡查执法、家长引导等多种渠道,“严禁12周岁以下孩子骑行共享单车”。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数据显示,2016年上海涉及不满12周岁未成年人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共发生245起,造成85人伤、1人死亡;涉及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共发生1509起,造成456人伤、1人死亡。

根据多方协商达成的共识,上海各共享单车企业将从改进注册办法、履行签约承诺、增加弹窗提示、强化信用管理、更新智能锁等方面,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关于未成年人骑行单车的要求。同时在单车上醒目张贴相关警示标语,不在中小学、少年宫等未成年人出入集中的场所投放共享单车,组织运维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并及时劝阻教育未成年人的违规骑行行为。

上海交通管理部门将结合“交通大整治”,进一步加强针对未成年人骑行非机动车的巡查执法力度。上海各中小学新学期将开展针对性的交通安全教育,同时督促家长等监护人履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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