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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查处多起传销大案 目前确定22个无传销试点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10 08:27  来源: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浏览次数:33
   随着成都、广元(微博)等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和推进无传销城市的创建,近日,国家工商总局直销局副局长陆万里等,来到成都、广元等地,就当地创建无传销城市及打击传销等工作进行调研。
 
  四川打传 打小、打早、露头就打
 
  10月29日至31日,国家工商总局调研组先后赴成都、广元等地,就创建“无传销城市”及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听取了省工商局和成都、绵阳 (微博)、南充(微博)、乐山(微博)四地工商局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情况。
 
  据悉,近年来,四川省各级工商机关把打击传销作为监管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推进和完善打击传销的组织领导机制,认真研判形势,坚持突出重点,坚持“打小、打早、露头就打”的工作方针,加强重点地区打传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打击传销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持续打击整治,传销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成功查处了眉山(微博)“3·15幸福缘网络传销”和达州(微博)“8·30异地自愿消费联盟”等特大传销案件,大力推进“无传销城市”创建活动。目前,四川全省已确定无传销县级试点城市22个。
 
  总局要求 坚决遏制传销泛滥
 
  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四川一直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藏区、彝区形势相对较好,但四川打击传销工作形势仍然严峻。总局调研组对四川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指出四川是西部大省,打击传销工作任务繁重、形势严峻。工商总局调研组要求四川工商部门要继续抓好打传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一方面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打击传销领导机制的作用,形成地方政府负责,工商、公安配合,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传销活动的泛滥;另一方面要从社区、街道抓起,认真做好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提高广大群众认识传销、抵制传销、自觉远离传销的能力,特别是要做好少数民族地区和高校的防范传销工作,防止少数民族群众和高校学生参与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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