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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女孩微信售卖减肥药获刑拘两个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10 09:49  来源:法制网  浏览次数:26
   90”后女孩因通过微信卖假药而获刑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日前,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销售假药案的被告人丁某某作出一审判决。
 
  2013年下半年,丁某某看看别人用微信卖美容产品很赚钱,便在淘宝上搜索专卖美容产品信誉较高的卖家,并认识了卖家“冷冰冰”,在“冷冰冰”的带动下,丁某某开始通过微信卖玻尿酸、肉毒杆菌、面部溶脂、美白针、面膜等产品。后又在一个女性整容方面的QQ群里认识了刘某,刘某在广东深圳专卖女性美容产品,通过微信私聊,俩人渐渐熟悉,刘某推荐丁某某买德国进口的新型减肥药即“溶脂蛋白”,该减肥药一盒里有5瓶胶囊,6瓶注射物,既口服又注射,哪里想瘦打哪里,销量很好且利润可观,丁某某觉得有钱可赚,就开始从刘某那里进货,并通过在微信朋友圈中晒药品及减肥效果照片进行宣传以微信私聊的形式出售。丁某某从刘某处以每盒400元低价买进,又以700元至1500元不等价格通过微信转卖给其同学、朋友,获利约人民币2200元。经鉴定,上述“溶脂蛋白”属于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的假药。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某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明知是假药仍予以销售,构成销售假药罪,因其自愿认罪,系初犯,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公众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药品,特别是海外代购或从国外网站购买药品存在许多安全隐患,须谨慎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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