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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纪委要求干部廉洁过端午节 禁用公款买粽子送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28 09:54  浏览次数:21
  记者昨日从市纪委获悉,在端午节来临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防止“节日腐败”,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坚决反对“四风”,过一个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端午节。
 
  《通知》提出,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鸡蛋、咸鸭蛋、粽子等端午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相互走访。严禁以任何名义组织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或组织的旅游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纪,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与此同时,为了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时刻警钟长鸣,市纪委在转发省纪委廉政短信的基础上,结合成都实际,制作市纪委“端午”廉政短信,逐级转发至党员、干部:“端午”将至,预祝节日快乐!希望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自觉遵守端午节“五个严禁”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端午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严禁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滥发津补贴和实物、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切实做到廉洁过“端午”、坚决反“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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