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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对国有企业分类管理 分为功能型和竞争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5-14 08:39  浏览次数:24
  近日,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正式颁布,从多个层面明确我省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实现路径。
 
  作为曾经在全国创造过国资国企改革成功经验的改革发源地,四川本轮国资国企改革主要将解决什么问题?有哪些亮点?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又将对全省经济起到怎样的作用?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国资委负责人。
 
  一脉相承 改革步入“深水区”
 
  “本轮改革与此前的改革一脉相承,是国资国企改革的深化。”省国资委主任刘国强解释,每一轮国资国企改革的落脚点都在于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竞争力,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但此次《意见》提出的国资国企改革“路线图”,是一个更加系统、全方位的顶层设计和制度性安排,而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这与此前是不同的。
 
  此次改革是在历经前5轮改革后,面向深层次问题的改革,其“深化”的特点将更加突出。“现在是步入改革的深水区,要‘啃硬骨头’。”刘国强说。
 
  比如,《意见》提出“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就是对三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省国资委副主任任丁解释,上世纪90年代初,四川就已经进行了三项制度的改革探索,进行过公开招聘等。此次的“市场化选聘”将解决此前“市场化进入,体制内管理”的问题,打通人才在国有企业市场化进出的双通道。
 
  今年启动51项改革任务完成19项
 
  我省国资国企改革可谓“起步早、行动快、步子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前,省委已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为重大课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在省委十届四次全会上作了安排部署,历经省内外调研,易稿50余次后,形成最终的《意见》。
 
  “我们一直坚持发展导向和问题导向,谋定而后动。”刘国强认为,改革是以促进发展为目的,通过深化改革来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进而推动国有企业在四川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针对产权多元化进展缓慢,《意见》提出,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全省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大力推进股份制改革,二、三级国有企业原则上都实行股权多元化。针对自主创新能力不强,《意见》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力争到2020年,生产性国有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以上,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
 
  刘国强介绍,目前相关专项改革方案基本完成,今年省国资委将启动51项改革任务,其中完成19项。
 
  将国企分为功能性和竞争性两种类型
 
  对国有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是此次我省国资国企改革的一大亮点。
 
  《意见》提出,实施分类管理常态化,合理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根据我省企业实际,将国有企业原则上分为功能性、竞争性两种类型。功能性国有企业是指主要承担政府战略任务、重大专项任务,以实现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竞争性国有企业是指以市场化为导向,主要提供竞争性产品或服务的企业,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兼顾社会效益。
 
  “这一举措对四川来说是有开创性的,当然也借鉴了国务院国资委分类管理的初步设想、一些兄弟省市以及新加坡淡马锡有关分类管理的作法。”任丁介绍,主要是为了提高国资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不一样的分类,带来不一样的改革方向。
 
  刘国强介绍,在促进治理结构规范化方面,竞争性企业实行外大于内的董事会结构,董事长和总经理原则上分设,党委书记一般由董事长兼任;功能性企业原则上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经法定程序可兼任总经理,党委书记可单设。推行选人用人市场化方面,竞争性国有企业对新选任企业经理层人员(包括总经理在内)原则上都实行市场化选聘,功能性国有企业应逐步提高企业经理层人员的市场化选聘比例。激励约束机制也将随之变化。对符合条件的竞争性国有企业,可实施股权、现金等激励;对功能性国有企业在完成重大任务后,经考核配套实施专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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