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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单独两孩:拿证后才能再生育 “抢生”违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21 09:37  浏览次数:35
  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
 
  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如果去年才生了孩子的“单独家庭”,要生第二个孩子,女方不到30岁的话,还得再等等。此次修订,生育间隔仍按原规定执行。条例中关于生育间隔的规定为“除女方年龄在30周岁以上者外,应当有4年的间隔时间”。条例明确规定“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川省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现孕夫妇,即日起可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在拿到“再生育审批证”后进行生育才是合法生育。在新政策实施前生育两孩的,属于违法生育行为,仍将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可网上预约 审批缩减为22天
 
  据介绍,在新政策中,四川省再生育审批程序实行“一改、三减少、四取消”,更为方便。
 
  从只能书面申请改为可网上申请(预约),也可以现场申请和预约;减少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计生部门的审批时限和公示时间;在清楚申请人状况的情况下,取消乡镇(街道)计生机构对申请人作调查笔录的程序,取消对批准后的申请人下达“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和送达“批准再生育决定书”的程序,取消对《生育证》有效年度的规定以及基层附加的不合理的再生育审批程序。
 
  四川省人口计生委还制定了“本人申请、村(居)证明、乡镇(街道)审查上报、县(区、市)审批发证”的简易工作程序,并全面推行单独家庭申请再生育网上预约,实现申请、核查、审批、发证全程网络化。而再生育审批时间期限由原来的90个工作日缩短为22个工作日。
 
  四川省计生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单独两孩政策预约审批子系统今日凌晨正式启动运行,符合条件的夫妻可通过网络,填写女方信息、男方信息、子女信息、审核资料等信息进行预约申请办证(网址:12356.scpip.cn)。网上预约审批主要包括“网上申请、审核确认、公示上报、审批发证、动态监测”等5大流程。
 
  在户籍地居住夫妇通过网络预约申请办证后,可随时查询办证进度。流动人口也可通过网络异地向户籍地申请,委托他人到户籍地办理。
 
  符合政策但不生育继续有奖励
 
  省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符合单独两孩政策自愿不再生育的家庭,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家庭的奖励政策。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应当在领取《生育证》时退回和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从批准次月起,停止享受有关的奖励和优待,此前已经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再退还。
 
  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的对象,合法再生育子女后,对其是否继续享受奖励扶助政策,需要重新进行资格确认。
 
  单独家庭如何优生二孩?
 
  为确保单独两孩政策顺利实施,四川将对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且有再生育意愿的家庭开展孕前、孕期、分娩全程技术服务,即提供终止现有避孕节育措施、心理咨询、优生指导、生育评估、影响生育力疾病治疗、孕期保健、分娩、产褥期保健、新生儿保健等服务。对有再生育意愿的高龄夫妇,按照高危妊娠监测标准进行管理。
 
  免费为农村符合政策有再生育意愿的“单独”夫妇提供终止现有避孕节育措施服务,免费为符合政策、一方为农村户口的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城市“单独”夫妇终止现有避孕节育措施费用由社保基金统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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