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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推出3300套公租房 半月已受理近千户申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06 09:43  浏览次数:23
  11月20日成都市面向社会推出近3300套公租房,受到了市民的广泛关注。记者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截止12月5日,半个月时间里,全市共接受公租房咨询过万次,已受理近千户申请。成都市房管局提醒,公租房申请仍在继续,凡是符合条件的市民加紧时间申请。
 
  公租房已受理912户 最快1个月能知晓
 
  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从11月20日成都市中心城区正式开始受理公租房申请以来,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各区(市)县都接到了很多咨询,不少市民提交了公租房申请。据统计,到目前为止,中心城区共受理了912户。
 
  据了解,从目前受理申请的情况来看,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租房的最多,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整个公租房的申请受理流程大概需要1个月时间,最终申请结果相关部门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进行告知。
 
  记者了解到,本次成都市大规模推出的公租房房源近3300套,涉及3个项目,分别是东锦瑞苑、翠屏北里和竹林居。按此推算,提出公租房申请的市民,如果最终获得住房保障资格,最快将在明年春节后搬进新家。
 
  房管局解疑申请公租房条件
 
  到目前为止,成都市已接到公租房咨询超过1万次。据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对于申请条件有些疑惑。昨日,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再一次对申请条件做了相关说明。
 
  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第一种情况是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年满35周岁。
 
  第二种情况是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第三种情况是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成都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同时,市房管局负责人还针对在咨询中关注较高的总公司在外地、办事处的职工能不能申请的这一问题做出了解释。
 
  凡是总公司在外地,但申请人在位于成都中心城区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工作,并在中心城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可以在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
 
  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目前,公租房申请工作仍在继续,凡是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可以备齐材料到相应的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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