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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个新型城镇化试点地区公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05 08:51  来源:中金在线   浏览次数:13
 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正式开展。
  2月4日,国家发改委、中央编办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安徽、江苏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及2个建制镇被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此番试点的主要任务包括: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方案》指出,农村宅基地制度具体试点工作按中央批准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实施。
  2014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该意见尚未对外公布。
  62个试点城市(镇)分布如下:2个省,即江苏和安徽;3个计划单列市,即宁波市、大连市、青岛市;7个省会城市,即河北省石家庄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广州市、重庆市主城九区;25个地级市(区、县),包括北京市通州区、天津市蓟县、上海市金山区等;25个县级市(区、县)。
  《方案》披露了各试点地区试点工作方案要点,其中重庆市主城九区将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目标定为83%,为所有试点地区中最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目标位列第二高,为82%。江苏省则计划在3年内调整扩容2到3个大中城市。
  《方案》还披露了部分地区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例如大连市,其测算出的试点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均成本为11万元,其中政府将承担40%,企业承担32%,个人承担28%。北京市通州区外来常住人口市民化成本约为10万元/人。青岛市试点中,政府将承担的公共成本为5.7万元/人。
  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上,试点地区均提出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试点地区将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在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事权,建立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分担机制。
  根据《方案》,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在2014年底前开始试点,到2017年各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在配套政策上,《方案》要求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市政基础设施改造、产业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等相关政策,适度向试点地区倾斜。
  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
  省(2个):江苏省、安徽省
  计划单列市(3个):宁波市、大连市、青岛市
  省会城市(7个):河北省石家庄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广州市、重庆市主城九区
  地级市(区、县)(25个):北京市通州区、天津市蓟县、吉林省吉林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上海市金山区、浙江省嘉兴市、福建省莆田市、江西省鹰潭市、山东省威海市、山东省德州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北省孝感市、湖南省株洲市、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省惠州市、深圳市(光明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四川省泸州市、贵州省安顺市、云南省曲靖市、甘肃省金昌市、青海省海东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
  县级市(区、县)(25个):河北省定州市、河北省张北县、山西省介休市、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辽宁省海城市、吉林省延吉市、浙江省义乌市、福建省晋江市、江西省樟树市、山东省郓城县、河南省禹州市、河南省新郑市、河南省兰考县、湖北省仙桃市、湖北省宜城市、湖南省资兴市、海南省儋州市、四川省阆中市、贵州省都匀市、云南省大理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陕西省高陵县、青海省格尔木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
  建制镇(2个):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吉林省安图县二道白河镇
  部分试点地区主要目标
  2个省
  ●江苏省:调整扩容发展2-3个大中城市
  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8%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62%左右;城镇落户农业转移人口新增400万人。
  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67%,城镇落户农业转移人口新增800万人。
  调整扩容发展2-3个大中城市。
  到2020年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60%。
  完善生态环境源头保护制度,建立绿色发展评价体系,确保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不低于20%
  ●安徽省:随迁子女与城市学生享同等的生均综合经费
  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0%左右。
  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35%。
  采取“定点学校接收、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零障碍入学,对随迁子女拨付与城市学生同等标准的生均综合经费。
  优化区域中心城市布局,推进县改市、改区,扩大市区和县城关镇及重点建制镇管辖范围。
  3个计划单列市
  ●宁波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保持在2:1以内
  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0.5%。
  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3.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3%。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基本成型,外来务工人员社保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保持在2:1以内,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率提高到70%。
  ●大连市:个人承担约三成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
  2017年:实现5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其中外地农业转移人口30万人,本地农业转移人口2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1.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
  2020年:累计实现12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其中外地农业转移人口70万人,本地农业转移人口5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5%。
  试点期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人均成本11万元中,政府承担40%,企业承担32%,个人承担28%。其中政府承担220亿元公共成本,主要由大连市政府承担。
  推广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经验,赋予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
  ●青岛市:政府承担农业人口市民化公共成本5.7万元/人
  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9%。
  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
  实施“户籍准入”和“积分入户”联动,新区和县域承载转移人口80%以上,每年不低于2000名居住证持有者实现“积分入户”,到2020年,全市争取每年转移10万人。
  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政府承担公共成本5.7万元/人,用于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房和社保、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投入。
  2014-2016年,市、区(市)两级财政用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支出每年不低于30亿元。
  7个省会城市
  ●石家庄市:2017年末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99%
  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8%。
  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2%。累计解决约50万存量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
  2017年末: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99%,农业转移人口免费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达60%,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100%,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达100%。
  到2017年末,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55%,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达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20Mbps,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人均建设用地为95平方米,城市空气PM2.5指数较2012年下降33%。
  ●长春市:每年设立5亿元城镇化引导资金
  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
  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3%。
  农业人口转移落户62万人,“半城镇化”问题明显缓解。
  推广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经验,赋予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
  市财政每年设立5亿元城镇化引导资金,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重点向城镇化公共事业倾斜。
  ●哈尔滨市:2017年实施统一户口登记制度
  2017年:实施统一户口登记制度,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7%。
  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初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覆盖。通过多种形式累计解决约70万存量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
  2017年:城乡收入比低于1.9:1。到2020年,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全面深化,累计就地转移农业人口240万人。
  ●武汉市:解决“3个100万人”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1%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1%以上。2020年:常住人口控制在1200万-1300万人左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4%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以上。
  到2020年,通过实施“111计划”,着力解决“3个100万人”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推进市外农业转移人口居住证梯度赋权100万,推进有能力、有意愿的市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武汉100万,引导市内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就业、定居100万。
  ●长沙市:17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总成本约2662.46亿元
  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4.3%。累计实现8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1%。累计实现17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预计到2020年,长沙市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数量约为170万人,按照初步测算,人均成本为156615元,总成本为2662.46亿元。
  推广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经验,赋予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限。
  ●广州市:150万存量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财政成本约1490.7亿元
  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7%左右,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66%左右。
  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8%左右,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的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70%左右。按照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原则,累计解决约150万存量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
  2015-2020年全市解决150万存量外来务工人员市民化财政成本约需1490.7亿元,如按现有财政成本分担机制测算,广州市财政承担占99.24%。
  ●重庆市主城9区: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83%
  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91%,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8%。
  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9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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