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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专家称房产税年内不会有任何动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21 09:48  来源:中金在线  浏览次数:10
   “作为改革重头戏的财税配套改革文件即将公布,此举旨在促改革取得制度红利,对冲下行因素,使中国经济的次高增长能够尽可能地合乎意愿,最大限度地释放潜力和活力。”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7月19日举行的2014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透露。
  “虽然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表述是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但到目前为止,房地产税立法还没有列入全国人大立法工作的计划,年内也不会有任何动作。即便是草案出来也要经过多次审议,还要征求社会方方面面的意见。”贾康预计,最理想的情况是到2015年有一个初步的文本,到2016年可能有动作。
  日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已获通过。该方案不仅提出了“改进预算管理制度”、“优化税制结构”、“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三大重点推进的改革任务,也明确了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并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作为新一轮财税改革的目标。
  贾康说,随着财税改革拉开帷幕,相关的配套方案也将很快下发。就税制而言,有六项比较突出的改革任务,分别是营改增、房地产税、资源税、消费税、环境税和个人所得税。在六项任务中,营改增在实现区域全覆盖后,下一步将走向行业全覆盖。营改增的推进会倒逼整个税制改革,因为营改增将地方依赖的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后者的75%要上缴中央财政。
  此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不是政策上的修修补补,更不是扬汤止沸,而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是一次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的制度创新和系统性重构。”
  据悉,增值税改革目标是按照税收中性原则,建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下一步营改增范围将逐步扩大到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各个领域,“十二五”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目标,相应废止营业税制度,适时完成增值税立法;将完善消费税制度。调整征收范围,优化税率结构,改进征收环节,增强消费税的调节功能;加快煤炭资源税改革。推进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水流、森林、草原、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按照重在调控、清费立税、循序渐进、合理负担、便利征管的原则,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环境保护税,进一步发挥税收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促进作用。
  在资源税改革方面,贾康表示,“非常明确地说,与资源税有关的几个部门都已经表态,年内要把从价机制覆盖到煤炭。”
  “年内环境税改革的任务主要是推进立法,”贾康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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