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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地方债发行规模已近四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24 08:42  浏览次数:40
  财政部6月20日公布了2014年第3次地方政府债券代理发行计划,其中3年期债券发行260亿元,5年期债券发行261亿元,共计521亿元。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统计,从6月9日财政部公布代发今年第一次地方政府债券计划后,目前已有福建、广西、四川、新疆、甘肃、青海、湖北、山西、陕西、河北等十个省份通过财政部代发代还方式发债。
  此外,广东自发自还地方债也于23日招标。合计财政部发行的地方债券和广东的自发自还地方债,今年地方债券规模已达1516亿元,占今年发行规模的近四成(37.9%)。
  今年6月9日,财政部发布代理发行第一次地方政府债券的信息,福建、广西、四川、新疆、甘肃五地共发行516亿元,其中3年期发行面值258亿元,票面利率4%,5年期发行总量258亿元,票面利率3.99%。
  6月11日,财政部发布信息代理发行甘肃、新疆、福建、广西、四川、青海和湖北等七地7年期地方政府债券,共183亿元。按照时间安排,这一次的地方债券发行已经招标结束,进入分销阶段。
  不过,有媒体报道称,之前两次财政部代发地方债的利率均低于预期。
  公开信息显示,去年6月14日招标的第一次财政部代发地方债券,3年期票面利率为3.53%、5年期票面利率为3.66%。不过到年底10月发行的最后两期代发地方债,3年期和5年期票面利率已经达到4.25%、4.33%。
  财政部规定,承销团成员一般在分销结束后上市交易前,按照承销额度及缴款通知书上确定金额将发行款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缴入各地财政部门指定账户。
  “缴款日期以各地财政部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承销团成员未按时缴付发行款的,按规定将违约金通过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缴入各地财政部门指定账户。”财政部文件称。
来源:中金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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