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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再扩围 快递费有望降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12 13:23  浏览次数:15
  近日,闽清韵达臻快递有限公司在闽清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成功进行福州市第一笔邮政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纳税申报,福州铁路运输与邮政服务业“营改增”纳税申报也正式开始了。

2014年1月1日起,福州市从事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的纳税人将纳入营改增试点,于2月1日起向国税部门申报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据悉,申报首日福州共完成6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工作,申报应税销售额19.80万元,征收增值税款4774.95元,对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1163.59元。截至2月11日,已有11户纳税人完成纳税申报。
 
  记者从多家快递及物流企业获悉,快递行业“营改增”,更多的进项税额将纳入可抵扣范围,企业税负将持续降低,从而将有望降低市民使用快递的费用,促使快递行业更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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